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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征占用湿地须“先补后占、占补平衡”
2018年01月10日 13:43 来源:新华网 作者:李平 字号

内容摘要:贵州省加大湿地保护力度,要求依法征占用湿地的用地单位按“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重建与所占湿地面积和质量相当的湿地,确保到2020年全省湿地面积不少于20.97万公顷。

关键词:平衡;湿地保护;全省湿地;重要湿地;贵州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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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贵阳1月10日电(记者李平)贵州省加大湿地保护力度,要求依法征占用湿地的用地单位按“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重建与所占湿地面积和质量相当的湿地,确保到2020年全省湿地面积不少于20.97万公顷。

  近日印发的《贵州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提出了上述原则和目标,并提出在明确各县区湿地保护面积基础上,建立湿地保护奖惩机制和终身追责机制,对湿地保护失职失责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

  为实现全省湿地的精准监管,贵州将通过遥感监测、样地监测、专题监测等方式,实时掌握全省湿地资源状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湿地资源保护动态。

  据了解,贵州将把湿地保护与修复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要内容,并将在国家级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和国家重要湿地(含国际重要湿地)探索生态补偿试点,以增强湿地保护的可持续性。

  根据规划,到2020年,贵州将建成1处国际重要湿地,2处国家重要湿地和70处省级重要湿地,全省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达2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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