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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江门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2017年10月11日 13:50 来源:央广网 作者:周羽 字号

内容摘要:央广网广州10月 11日消息(记者周羽)10月 10日, 2017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在河北承德召开,会上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正式授予广东佛山市、江门市等19个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截至目前,广东省已有广州、惠州、东莞、珠海、肇庆、佛山、江门7市先后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关键词:森林城市;城市生态建设;城市建设;国家林业局;绿化委员会;佛山市;评价指标;主管部门;称号;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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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广网广州10月11日消息(记者周羽)10月10日,2017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在河北承德召开,会上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正式授予广东佛山市、江门市等19个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截至目前,广东省已有广州、惠州、东莞、珠海、肇庆、佛山、江门7市先后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国家森林城市,是指城市生态系统以森林植被为主体,城市生态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各项建设指标达到《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并经国家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授牌的城市。国家森林城市是目前我国对一个城市生态建设方面的最高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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