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东南网9月 14日讯(本网记者林先昌)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省级财政日前安排专项资金1100万元,支持创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其中,福清市、南靖县、晋江市、仙游县、沙县、永安市、政和县、连城县、霞浦县等9个县(市)为2017年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区)创建单位,莆田市涵江区六一西路、泉州市丰泽区SHOW天地文化创意产业园为2017年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单位。据介绍,福建省于2015年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区)试点工作,到2020年底将累计完成50个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的创建工作,覆盖率80%以上。
关键词:食品安全;万元;创建单位;省级财政;林先昌;创建工作;安全工作;绩效考核;提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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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9月14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省级财政日前安排专项资金1100万元,支持创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
据介绍,其中,福清市、南靖县、晋江市、仙游县、沙县、永安市、政和县、连城县、霞浦县等9个县(市)为2017年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区)创建单位,莆田市涵江区六一西路、泉州市丰泽区SHOW天地文化创意产业园为2017年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单位。每个创建单位可分别获得补助资金100万元。
据介绍,福建省于2015年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区)试点工作,到2020年底将累计完成50个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的创建工作,覆盖率80%以上。同时,要求各级政府要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创建工作乃至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政府组织开展的绩效考核体系。此举旨在充分发挥示范县(市、区)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构建全省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提升食品安全状况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能力,促进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企业自律与消费者参与的有机结合,全面提升我省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