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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放权促自贸区构建“人才高地”
2017年06月07日 14:02 来源:新华社 作者:张骏贺 字号

内容摘要:新华社西安6月7日电(记者张骏贺)6月6日,陕西省人社厅与自贸(陕西)试验区各组成单位签订协议,将多项行政管理事项委托下放至陕西自贸区。包括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设立技工学校审批、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审批、设立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审批以及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设立许可等5项事权。自贸区各管委会在委托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具体落实过程中,要强化调度领导,与省人社部门加强协调,及时沟通、协商处理具体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同时,还要加强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模式,强化监管手段,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规范权力运行。

关键词:设立;陕西省人社厅;监管;中外合作;技能;委托;贸区;职业介绍机构;中外合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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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西安6月7日电(记者张骏贺)6月6日,陕西省人社厅与自贸(陕西)试验区各组成单位签订协议,将多项行政管理事项委托下放至陕西自贸区,包括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设立技工学校审批、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审批、设立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审批以及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设立许可等5项事权。

  陕西省人社厅厅长冯力军表示,除了“放权”,下一步还要在“接”和“用”上下足功夫。在“接”方面,首先要根据自贸区片区工作实际,做好具体衔接工作,督导各管委会研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及实施细则,确保下放的管理事项尽快落实到位;另外,各自贸区内管委会要重点在人员技术、服务措施等方面予以保障,有序承接落实,确保能接得住、管得好。

  在“用”方面,坚持把便捷规范作为落实的基本原则。自贸区各管委会在委托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具体落实过程中,要强化调度领导,与省人社部门加强协调,及时沟通、协商处理具体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同时,还要加强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模式,强化监管手段,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规范权力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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