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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出台:特困对象每年最高可获10万元资助
2016年11月21日 16:12 来源:新华社 作者:刘良恒 字号

内容摘要:新华社长沙11月 21日专电(记者刘良恒)记者21日从长沙市民政局获悉,《长沙市临时救助办法》近日正式出台,对于突然遭遇生活变故、生计陷入窘境的特困对象,每年最高可以获得10万元“救急难”资助。根据救助对象生活陷入困境的程度以及救助的时效性,长沙市临时救助制度在一般临时救助的基础上,增加了急难临时救助,能精准界定救助对象。长沙市“救急难”办法还根据救助人群不同细分为不同的救助标准。急难临时救助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年救助上限为10万元,其他困难群众年救助上限为5万元.

关键词:万元;救助上限;救助对象;救急;急难;长沙市民政局;生活;户籍;低保对象年;困难群众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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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市出台“救急难”办法:特困对象每年最高可获10万元资助

 

  新华社长沙11月21日专电(记者刘良恒)记者21日从长沙市民政局获悉,《长沙市临时救助办法》近日正式出台,对于突然遭遇生活变故、生计陷入窘境的特困对象,每年最高可以获得10万元“救急难”资助。

  据了解,长沙市在雨花区、望城区两个城区试点经验基础上,近日正式出台《长沙市临时救助办法》。根据救助对象生活陷入困境的程度以及救助的时效性,长沙市临时救助制度在一般临时救助的基础上,增加了急难临时救助,能精准界定救助对象。另外,长沙市还突破了户籍的藩篱,将非本市户籍对象纳入救助范畴,实现救助对象范围“全覆盖”。

  长沙市“救急难”办法还根据救助人群不同细分为不同的救助标准。其中,一般临时救助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年救助上限为1万元,其他困难群众年救助上限为0.5万元;急难临时救助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年救助上限为10万元,其他困难群众年救助上限为5万元;同时,对救助金额已达到急难临时救助标准上限,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对象,通过区县(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核定,还可给予额外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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