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农业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同,不仅承载着文化,更具有丰富的农业生物多样性、完善的传统知识与技术体系、独特的生态与文化景观。农业部全球/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闵庆文研究员认为,三个关键机制对农业文化遗产保护非常重要。因此,应当尽快研究并实施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生态与文化补偿,即参照对于自然生态保护的思路和做法对农业生物多样性与农业生态景观保护进行生态补偿,参照对于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村落保护的思路和做法对农业技术与文化多样性保护进行文化补偿。
关键词:农业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农业生产;生物多样性;农村;产业;发展;农民;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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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于发起了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GIAHS)保护倡议,中国是最早参与并积极推动GIAHS项目的国家之一。农业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同,不仅承载着文化,更具有丰富的农业生物多样性、完善的传统知识与技术体系、独特的生态与文化景观。发掘和保护农业文化遗产,对农村环境的改善、农民脱贫、农业科技发展等方面都有示范性和带动性作用。农业部全球/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闵庆文研究员认为,三个关键机制对农业文化遗产保护非常重要。
政策激励
实施补偿机制,留下传统“基因”
首先,需要建立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激励机制”。农业文化遗产蕴含着对于当今和未来农业发展具有重要价值的生物、文化和技术“基因”。传统农业生产系统中的许多重要动植物遗传资源及相关的生物多样性,在维持生态系统稳定和服务功能发挥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农业生产过程中创造的诸如侗族大歌、哈尼四季生产调、青田鱼灯舞等丰富多彩的歌舞以及民俗、饮食、建筑等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农耕文化传承、农村社会和谐等具有重要意义;稻田养鱼、桑基鱼塘、农林复合、梯田耕作、间作套种等传统农业生产技术,对于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具有借鉴意义。
因此,应当尽快研究并实施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生态与文化补偿,即参照对于自然生态保护的思路和做法对农业生物多样性与农业生态景观保护进行生态补偿,参照对于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村落保护的思路和做法对农业技术与文化多样性保护进行文化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