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社会万象 >> 社会新闻
贵州招生考试院提示:考场防范严密 作弊要担刑责
2016年06月05日 06:35 来源:央广网 作者:王珩 熊瑛 字号

内容摘要:央广网贵阳6月 4日消息(记者王珩贵州台熊瑛)2016年高考将在6月 7号开考,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提醒全省广大考生,提高防范意识,谨防不法分子的涉考诈骗行为,切勿参与和实施高考作弊。在今年高考中,如有组织考试作弊或为组织考试作弊提供帮助、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与答案、代替他人参加考试或让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等行为,将受到刑法处罚。今年贵州省将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严格考生入场检查,严密考试过程无线电信号监测,严厉打击涉考违法行为,为考生营造风清气正、诚信和谐的考试环境。

关键词:贵州省;高考;组织考试作弊;招生;防范;考场;考生;提示;刑法;违法行为

作者简介: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提示:考场防范严密 作弊要担刑责

 

  央广网贵阳6月4日消息(记者王珩 贵州台熊瑛)2016年高考将在6月7号开考,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提醒全省广大考生,提高防范意识,谨防不法分子的涉考诈骗行为,切勿参与和实施高考作弊。

  据了解,2015年11月起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明确,在普通高考、全国研究生考试等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将入刑定罪,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在今年高考中,如有组织考试作弊或为组织考试作弊提供帮助、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与答案、代替他人参加考试或让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等行为,将受到刑法处罚。

  今年贵州省将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严格考生入场检查,严密考试过程无线电信号监测,严厉打击涉考违法行为,为考生营造风清气正、诚信和谐的考试环境。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孙龙 实习)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