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社会万象 >> 社会新闻
积分入户广州拟要居住证满3年 最后一天征求意见
2016年05月06日 11:13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广州日报讯(记者张丹羊通讯员杨锦华)今天是《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的最后一天。记者昨日从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获悉,《意见稿》在2014版的基础上,对持《广东省居住证》时限、排名规则、技术能力计分项等3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增加了“创新创业”计分项目。修订项目之二:最终拟按缴纳“医疗保险”和持“居住证”时间长短进行排名《意见稿》将原按缴纳“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时间长短进行排名,修订为按缴纳“医疗保险”和持“居住证”时间长短进行排名,积分制入户申请人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相同的情况下。

关键词:修订;技术能力;广州市;意见稿;医疗保险;排名;广东省居住证;穗人员服务管理局;计分;积分制

作者简介:

  广州日报讯 (记者张丹羊 通讯员杨锦华)今天是《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的最后一天。该意见稿自4月22日起在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门户网站向公众征求意见以来,备受关注。记者昨日从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获悉,《意见稿》在2014版的基础上,对持《广东省居住证》时限、排名规则、技术能力计分项等3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增加了“创新创业”计分项目。

  修订项目之一:

  “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3年”拟列为申请积分制入户的基本条件

  《意见稿》将原申请积分制入户基本条件中的“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修订为“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3年”。

  据统计,2014年、2015年积分制入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八成以上办理居住证时间超过3年。广州市出台的《来穗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穗建住保〔2015〕1312号),要求申请人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5年以上。

  修订项目之二:

  最终拟按缴纳“医疗保险”和持“居住证”时间长短进行排名

  《意见稿》将原按缴纳“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时间长短进行排名,修订为按缴纳“医疗保险”和持“居住证”时间长短进行排名,积分制入户申请人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在本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时间长短进行排名。

  排名规则调整为按缴纳“医疗保险”和持“居住证”时间长短进行排名,是以更科学更合理的规则为在广州长期做出贡献的来穗务工人员畅通入户渠道。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贾伟)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