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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2016年上半年不动产登记全面实现颁新停旧
2016年04月08日 10:48 来源:陕西日报 作者:乔佳妮 字号

内容摘要:陕西日报讯(记者乔佳妮)4月 7日,记者从全省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现场会上获悉,今年6月 30日前,全省各市县将实现统一窗口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全面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据了解,自2015年以来,我省全力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提前一个月完成了省市县三级不动产登记工作任务。去年9月 2日,汉中市不动产登记局成立揭牌,并颁发了全省第一本不动产登记权证书,随后榆林、铜川、商洛、咸阳、杨凌、镇巴、定边等地相继挂牌发证,实现了点上机构挂牌、发放新证双突破。各级国土部门将缩短职责机构整合后的过渡期,加强与住建、农业、林业等相关部门的业务对接,有序开展资料移交、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升级、数据整合、互联互通等工作,确保各项业务工作全面衔接到位,并尽快启用统一证书,停发旧证。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登记工作;证书;实现;统一;杨凌;工作任务;信息系统;示范区;市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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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力争上半年不动产登记全面实现颁新停旧

 

  陕西日报讯(记者 乔佳妮)4月7日,记者从全省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现场会上获悉,今年6月30日前,全省各市县将实现统一窗口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全面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据了解,自2015年以来,我省全力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提前一个月完成了省市县三级不动产登记工作任务。全省10个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和82个县(市、区)设立了“一局一中心”,其余23个市辖区和杨陵区由市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履行职责。去年9月2日,汉中市不动产登记局成立揭牌,并颁发了全省第一本不动产登记权证书,随后榆林、铜川、商洛、咸阳、杨凌、镇巴、定边等地相继挂牌发证,实现了点上机构挂牌、发放新证双突破。

  各级国土部门将缩短职责机构整合后的过渡期,加强与住建、农业、林业等相关部门的业务对接,有序开展资料移交、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升级、数据整合、互联互通等工作,确保各项业务工作全面衔接到位,并尽快启用统一证书,停发旧证。开新停旧将由市县政府发出公告,告知权利人旧证继续有效,不变不换,不得强制换新证,同时注意新旧证书颁发时间的衔接,不能出现工作断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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