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立足女性需求将性别意识纳入公共政策之中——2016年两会提案、议案和建议梳理与分析。传统公共政策通常忽略性别因素,但所谓“中性”或者“无性别”公共政策本身暗含着男性中心意识,女性需求和利益容易被忽略,只有让女性的需求、利益,纳入公共政策之中,并随着女性需求变化不断完善,才能更好地释放妇女的潜力,促进妇女发展和性别平等。总的来看,有关提案、议案和建议,从反对性别歧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到通过公共政策促进妇女发展,致力于达到结果上的性别平等,涵盖了促进性别平等的不同层次,也在突出女性需求、利益的基础上关注到深层次的性别结构变革。
关键词:妇女;提案;政策;议案;性别歧视;全国政协;女性需求;就业;社会性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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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女性需求 将性别意识纳入公共政策之中
——2016年两会提案、议案和建议梳理与分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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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两会期间,代表委员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促进妇女发展、儿童权益、家庭建设也是重要议题。为此,《新女学周刊》将陆续刊文,对两会有关妇女类、儿童类、家庭类提案、议案和建议进行梳理与分析,推动其中合理科学的建言纳入公共政策之中,并转化为促进性别平等的切实行动。本期将首先聚焦两会有关妇女发展的提案、议案和建议。
2016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围绕“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政府工作报告、“两高”报告等参政议政、建言献策,促进妇女发展和推动性别平等也是重要话题之一。有关提案、议案和建议,针对妇女发展和性别平等的重点、难点问题,从不同层面、不同领域提出了对策。
消除性别歧视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消除性别歧视,是促进妇女发展、实现性别平等最基本的要求。针对现实中存在的性别歧视问题,有关提案、议案、建议给予了重点关注。
就业中对女性的歧视是性别歧视的重灾区。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女子学院教授孙晓梅等代表的建议指出,我国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反就业歧视方面的基本法,以针对当前的突出问题作出规定,明确其概念,建立专门机构,同时建立救济措施和机制,保障劳动者获得及时、有效的救济。农村地区出嫁女、离婚女等女性群体,面临因村规民约排除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被侵犯合法权益的问题。为此,全国妇联提交了《关于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部分条款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提案建议》,提出在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时,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标准或程序,确保农村妇女土地权益获得保障。
性别意识错误的影视作品、媒体舆论,在实践中延续甚至是强化着性别歧视。全国政协委员洪天慧提案建议,中宣部、文化部和网信办等相关部门在加强传媒监管中要体现性别平等理念,防止媒介中性别歧视。针对部分高校在招生录取中对一些专业有性别限制,以及部分省份免费师范生教育仅仅面向男生的做法,人大代表朱列玉认为这归咎于相关法律法规的错位,建议教育部应分别对男女一视同仁采取比例保障、降分等优先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