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昨日,市民陈东称其在办理离职时,被单位要求将由单位统一管理并挂靠在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口迁出,否则就不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关键词:户口;离职;集体;人力社保;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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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要迁出集体户口?人社局:不需要
男子离职企业要求提供户口迁出证明,人社局称企业无权对离职员工户口作处理,档案可迁入新单位
新京报讯 (记者吴为)昨日,市民陈东称其在办理离职时,被单位要求将由单位统一管理并挂靠在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口迁出,否则就不为其办理离职手续。这一要求合理吗?
对此,人力社保部门及相关服务热线工作人员回应,市民离职时无须迁出集体户口,可保留直至买房为止。
事件
不迁户口不让办离职
陈东2015年从外地一所高校毕业,被北京一家企业招聘录用,并通过其现在所在的单位办理了进京落户。此后,他的户口由单位管理并挂靠在人才服务机构。今年年初,他萌生了跳槽的打算,但在办理离职手续时遭遇了尴尬。
“单位说办离职必须先把户口迁出,并提交户口已经迁出的证明,才能走下面的程序。”陈东说,单位表示,离职之后,单位就没有义务继续为其管理户口了。
然而,陈东咨询了多家人才服务机构,都没有办法接收他的户口。这些机构表示,他们都以公对公的形式给单位进行集体户口管理,并不接受个人挂靠。
“国家规定了人社部门下属的人才服务机构不收取户口管理费,但为什么他们都不接受个人户口挂靠呢?”陈东表示不解。
回应
户口应继续留在原单位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北京市人力社保服务热线12333,工作人员在咨询了政策制定部门后明确表示,像陈东这样就业后进京落户的,如果离职,户口应该继续留在原单位,直到买房后迁出,档案则可迁入新的就业单位。
工作人员解释,单位为了保持员工稳定性,可在就业合同中载明员工服务的期限和提前离职应承担的责任,但企业单位是无权对离职员工的户口作任何处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