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基于唯物史观的理论自洽,置于中外文明的历史积淀,既充分汲取民本主义、人本主义、人类中心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的“合理内核”与思想精华,又对其历史局限性和认识狭隘性进行思想突破与理论超越,并以鲜明的价值取向赋予其全新的时代内涵,实现对其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彰显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开放性与包容性特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占据真理与道义的制高点,体现历史的创造主体与价值主体的统一,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与思想引领。
关键词:以人民为中心;民本主义;人本主义;人类中心主义;生态中心主义
作者简介:
内容提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基于唯物史观的理论自洽,置于中外文明的历史积淀,既充分汲取民本主义、人本主义、人类中心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的“合理内核”与思想精华,又对其历史局限性和认识狭隘性进行思想突破与理论超越,并以鲜明的价值取向赋予其全新的时代内涵,实现对其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彰显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开放性与包容性特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占据真理与道义的制高点,体现历史的创造主体与价值主体的统一,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与思想引领。
关键词:以人民为中心;民本主义;人本主义;人类中心主义;生态中心主义
作者简介:陈金明,三峡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吴清华,三峡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发展为了谁、发展依靠谁、发展成果由谁享有”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执政党根本立场和价值取向的试金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其中之一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走共同富裕道路”①。这一论断折射出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人民利益的至上性,始终将人民的呼声视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的需求作为第一要务,切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体现中国共产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责任担当。它立足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以其严谨的内在逻辑和深厚的理论内涵超越民本主义、人本主义的历史局限性,克服人类中心主义及生态中心主义的认识狭隘性,充分彰显其原创性理论贡献和现实性时代意义。
一、对民本主义的超越
民本主义滥觞于中国古代统治者的治国实践和思想精英的历史反思。这种对政治实践的理性思考及对施政理念的哲理化探索,影响着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历史轨迹。早在先秦时期,民本主义便活跃于社会政治生活之中,从“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政治主张,到“君依于国,国依于民”的治国理念,无不折射出“民”在传统社会结构中的价值。随着历史年轮不断向前推进,以“立君为民、民为邦本、政在养民”等为主要内容的民本主义思想体系逐渐完备,成为农耕时代政治文化的思想精华。民本主义思想作为构筑中国传统政治哲学不可或缺的重要部件,在中国传统社会治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政治功效。
首先,民本主义思想尊重“民存则社稷存,民亡则社稷亡”(《申鉴·杂言上》)的历史规律,意识到任何政权兴亡都取决于人心向背,肯定民众力量在权力谱系结构中所起到的支撑作用。质言之,如果统治者忽视“民”所属阶层在政治关系网络中的基础性地位,绕开“民”而独立运行一系列政治活动,那么仅靠一家一姓所维系的专制大厦必将坍塌。其次,民本主义思想重视民生,“为政之道,以顺民心为本,以厚民生为本,以安而不扰为本”(《代吕公著应诏上神宗皇帝书》)。依托改善民众的生活状态来获取民众的支持与拥护,巩固已有的政治体系,稳定现存的社会秩序,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统治者对被统治者的深重压迫,改善了民生状况,促进了社会进步。最后,民本主义思想重人事、轻神道,以民情观天命,“天矜于民,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尚书·泰誓上》),将民意与天命紧密结合,既肯定“天”,更肯定“民”,这从侧面反映了人类开始觉醒的主体意识,彰显出鲜明的唯物主义倾向。
悠悠万事,唯民为大。重民众、重民生、重人事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民本主义思想所蕴含的积极合理因素,但却无法掩盖民本主义思想孕育于“君本主义”胎腹的事实。民本主义思想自诞生之日起,便已烙上等级制度的印记,维系并服务于“君本主义”,故而难以避免地带有历史局限性和阶级狭隘性。其一,民本主义思想是君主帝王玩弄于股掌之中的统治之术和“御民”之道,其根本目的在于凸显君“王天下”的至尊地位,强化民从属于君的政治关系。其二,民本主义思想尽管推行利民、保民、恤民等一系列重民政策,藉此满足百姓基本生计需要,但它仅仅只是君主帝侯安顿人心、维系统治的一种手段,否则“民愁则国危,国危则君丧矣”(《资治通鉴·唐纪八》)。其三,民本主义思想竭力塑造君主恩赐、抚慰子民的“家长”形象,“无父无君,是禽兽也”(《孟子·滕文公章句下·第九节》),这从根本上否认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具有先赋的、浓厚的不平等色彩。此外,在这种“君尊民卑”伦理纲常的教化之下,民众极易被眼前的权威和利益收买分化,进而演变为无知无识、缺乏自主意识和阶级意识的“群氓”,终身禁锢于君主专制的牢笼之中。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基于唯物史观的理论自洽,置于中华文明的历史积淀,深入汲取民本主义的思想精华,同时又突破民本主义的思想狭隘,以鲜明的价值取向赋予其全新的时代内涵,实现了对民本主义的理论超越。
第一,“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高度肯定人民群众创造社会历史的主体性地位,实现由“子民”到“人民”的转换与超越。在民本主义思想里,“子民”始终是与“君主”相对应的概念,是等级授受制度下的产物。“子民”着眼于“子”,引申为“治”,其强调的乃是“民”从属于“君”的社会政治关系。换言之,在传统社会政治生活中,民众只是依附统治阶级而存在的客体,无缘跻身于权力的角逐场。所谓“民贵君轻”“民水君舟”,也莫不是君主统治的舆论武器与思想工具。在民本主义思想里,“民本”与“君本”绝非是相互矛盾的概念,“民本”是“君本”“国本”等政治命题表达的先导,它不是对君主专制王权的断然否定,相反却是维护君主专制集权的理论工具。因此,民本主义思想所导出的也仅仅只是君主的“得民”之道、“驭民”之术。而在“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理论框架中,民众不再处于权力的边缘、居于服从和被支配地位,而是创造社会历史、推动社会发展、治理社会秩序的主体力量。“民”与“官”不是对立的阶级概念,两者都是平等的权利主体,只存在社会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从“子民”到“人民”的历史嬗变,深层表现为民众的社会主体地位发生变化,改变了传统意义上的“君”“民”话语体系和思维方式。
第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继承与发展了民本主义“重民”“爱民”的执政理念,实现了由“用民”到“为民”的转换与超越。在民本主义思想里,民众存在的价值仅仅只是“驭”和“用”,“驭民”“用民”成为统治阶级推行“民本”政策的潜在动力,“凡用民,太上为义,其次为赏罚”(《吕氏春秋·用民》)。这里一个“用”字足以表明传统“民本”思想的工具理性。而在“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里,“为谁发展”是贯穿一切社会政治生活的主题。“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②坚持一切为了人民,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深层意蕴,凸显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体现了人民至上的价值立场。积极回应人民的关切,不断实现人民的向往,逐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的价值追求。因此,从古代统治者的“用民”到现在人民公仆的“为民”,体现了广大民众在不同社会的不同地位和不同价值,廓清了民本主义思想笼罩在民众心目中的精神迷雾。
第三,“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高度强调社会发展进步的目标追求,实现了由“人治”到“法治”的转换与超越。民本主义思想在治理社会秩序层面上,从维护君主专制统治的权威出发,重“人治”轻“法治”,强调“法自权出”“朕即国家”“朕即法令”;崇尚“权大于法”,君主可以“以言代法”或“以权代法”。因此,在“人治”理念的支配下,人们普遍崇拜权力,漠视法律,把个人和国家兴衰成败的命运寄托于“明君”身上,一旦出现弱君或昏君,则难以跳出治乱循环的历史怪圈。
“法治”是“人治”的天敌。现代国家要走出“人治”的窠臼,清除“人治”的痼疾,最有效的方式便是高擎法治的大旗。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倡导建设法治社会,要求把为人民服务的权力纳入法治轨道,让公权力在法律的普遍约束下运行。同时,“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所主张的“为民”,不是某个领导者个人意志或“人治”的体现,而是代表公共意志的“法治”要求。因此,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底线,从根本上超越民本主义思想所蕴含的“人治”理念,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题中应有之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