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开启了新中国国家治理的进程。
关键词:新中国;国家治理;70年;发展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许耀桐,男,福建福州人,信阳师范学院特聘教授,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一级教授,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科学社会主义学会副会长,主要从事政治学理论和方法、中国政治体制和行政体制改革、党的建设和党内民主等研究,北京 100091
关键词:新中国;国家治理;70年;发展
内容提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开启了新中国国家治理的进程。新中国实行的社会主义国家治理,具有全新的性质,实现了伟大飞跃。在新中国70年的国家治理中,经历了不同的发展时期和转型,形成了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构成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显著特点是:“两导”(党的领导、国家主导)、“三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四治”(法治、德治、共治、自治)。
标题注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研究(第一子课题‘世界社会主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项目编号:2016MZD005)。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不仅开创了中国历史的新篇章——由封建专制政治国家进入人民民主政治国家,也开创了社会主义历史的新篇章——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开始走向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新中国,必然实行社会主义的国家治理。新中国70年的国家治理取得了重大成就,形成了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
一、新中国国家治理实现伟大飞跃
新中国的国家治理,与中国历史上任何一个朝代的治理都截然不同,它具有全新的性质,实现了伟大飞跃。
众所周知,治理是人类社会特有的活动。人类是结群而居的集体,因共同生活和劳动而组成了社会及各种组织,人类社会和组织为了处置集体事务,就需要治理。因此,只要人类存在着,就少不了治理,治理始终与人类相伴随。人类最初的社会形态是氏族、部落,也即原始社会。摩尔根指出,氏族、部落的社会“建立在人身关系的组织上,它是通过个人与氏族、与部落的关系来进行治理的”,[1]218这就产生了原始社会的治理。原始社会解体后,出现了国家,进入了国家治理时期。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国家治理这个词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出现了。例如,荀子在《君道》中曰:“明分职,序事业,材技官能,莫不治理,则公道达而私门塞矣,公义明而私事息矣。”这就是说,国家要对社会上的各个行业、各种职位进行分理管治,使之井井有条,公道而无私。在另一部古籍《孔子家语》中,孔子更作了明确的论述。孔子见宋君,君问孔子:“吾欲使官府治理,为之奈何?”孔子答:“任能黜否,则官府治理。”这里的“官府”就是国家,“官府治理”即国家治理。孔子认为,国家治理者要任用能人,罢黜庸才,国家自然就会治理得好。由此可见,国家治理的涵义是,执掌政权的集团和执政者以国家机构为中心,运用政策法令、制度规定等方法手段,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的公共事务进行妥善的安排和处置,简言之,国家治理就是治国理政。
国家治理在其历史上经历了漫长的演进发展阶段。首先是奴隶制国家治理。奴隶制国家有两大阶级:奴隶阶级和奴隶主阶级。奴隶是劳动者,却没有自己的任何财产和报酬,也没有自己的人身自由权利。奴隶主阶级则是统治阶级,依靠着对奴隶的剥削,组织军队和警察机构,维护奴隶主的特权利益。在奴隶制国家,奴隶毫无人身自由,遭受奴隶主残酷剥削,统治者绝对专权,是其国家治理的根本性质。
其次是封建制国家治理。封建制国家的两大阶级,是农民阶级和地主阶级。封建制国家以自然经济为基础,农业与手工业结合,以家庭为生产单位,具有封闭性、孤立性。在自然经济结构中,由于大部分的土地都掌握在地主(或封建领主)手中,所以形成了地主剥削农民的阶级关系。地主阶级对使用土地的农民通过收取地租、放高利贷等手段进行剥削。在封建制国家中,代表地主阶级利益的皇帝掌握最高权力,大臣和僚属是其权力的具体执行者。在封建制国家中,虽然农民有了人身权利和进行私有生产、经营的经济权利,但没有任何政治权利。封建制国家治理的实质,依然是阶级统治关系。
再次是资本主义国家治理。在封建统治废墟上成长起来的资本主义,是以商品交换与商品生产为核心的商品经济。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封建社会的自然经济受到了冲击并解体了,农民与手工业者开始丧失生产资料,成为无产阶级,再由工厂主与他们签订雇用协议,形成新的生产关系——劳动力的雇佣关系和新的两大阶级——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适应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快速发展,资本主义国家治理和封建制国家治理有了很大的不同:在国家权力体系构造上,实行了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在政府权能方面,除了保护私有财产、维持公共秩序之外,政府较多地介入经济发展,介入民众生活,实施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政策;在公职人员录用方面,实行公开考试,择优录取,通行人人机会均等的原则;在社会治理方面,搭建民主政治架构,实行代议制民主,建立社区自治组织,让公民享有自治权利。虽然资本主义国家治理有了很大改进,但不过是由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精英分子治理国家,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则被排除在外,因而仍然是少数人对多数人的统治而已。
最后是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与以往的国家治理相比具有不可比拟的进步性。这主要表现为,一是社会主义国家治理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生产资料公有制消灭了剥削阶级,决定了绝大多数人在经济地位上是平等的,由此也决定了每一位公民在政治上的平等,为人民大众参与国家治理创造了前提条件。二是在组织和领导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各项活动中依靠人民群众,社会主义国家治理强调要保障人民大众依法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形成了完善的和优越的参与制度、协商制度、决策制度和监督制度。
对于中国而言,其自身并没有经历资本主义国家治理的发展阶段。在封建社会末期,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随着帝国主义的入侵和压迫,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新中国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基础上直接建立了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由此实现了历史性的伟大飞跃。社会主义社会,是迄今为止人类社会发展的最高历史阶段;社会主义的中国,第一次实现了占人口多数的广大人民成为国家主人。因此,新中国的社会主义国家治理和中国历史上的国家治理完全不同,它确立了人民的主体地位,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站在人民立场、一切经由人民检验。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上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从此,我们的国家是人民共和国,各级政府是人民政府,各级国家机关是人民国家机关,如: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人民性,决定了中国共产党执政始终秉持着人民的立场。习近平指出:“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党与人民风雨同舟、生死与共,始终保持血肉联系,是党战胜一切困难和风险的根本保证”,“全党同志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使我们党始终拥有不竭的力量源泉”。[2]
以上分析说明,新中国国家治理产生的伟大飞跃就在于,它实现了人民主体地位,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制定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形成各项制度规定,顺应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带领人民创造幸福生活,保证人民广泛参加国家治理,形成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