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⑨反过来,凡是带上哲学含义的某门科学,如数学哲学、科学哲学、经济哲学、政治哲学、法哲学、道德哲学、文化哲学、艺术哲学……都不能不关注这些科学的历史。科学哲学则将哲学变成自然科学的辅助性的方法论,将哲学的作用缩小为自然科学研究的附庸。后者通常是某些部门哲学所讨论的问题,如经济哲学、政治哲学、文化哲学、道德哲学、宗教哲学等。正因为如此,哲学把所有其他的科学及其方法都视为人类生存的一种方式,并且从这个层次上为它们建立方法,这就形成了前面所提到的科学哲学、政治哲学、道德哲学、宗教哲学、艺术哲学(美学)、历史哲学等,它们都从方法上被归属于哲学之下。
关键词:哲学;数学;方法论;文学;语言;研究;人性;人文;形而上学;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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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与英语和法语的science不同,德语的Wissenschaft具有更广泛的“科学”含义,即包括数学和自然科学(小科学)、社会科学(中间科学)和人文科学(大科学)。不是自然科学为人文科学奠基,而是人文科学为自然科学奠基;人文科学不是自然科学方法在人文领域内的运用,相反,自然科学才是人文科学在自然领域中的运用。作为大科学的文、史、哲经常也要用到小科学(数学和自然科学)和中间科学(社会学、伦理学、经济学、政治学、管理学等)的方法,但都只能作为辅助手段,它们最终都要归属于人学,即人的哲学,体现为逻辑和历史相一致的哲学方法。
关 键 词:大科学/中间科学/小科学/人学/逻辑和历史一致
作者简介:邓晓芒,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教授,德国哲学研究中心主任。
在学界,学人文科学(主要是文、史、哲)的人一般不太喜欢称自己所学的是“科学”,而喜欢强调自己的领域属于“人文学科”,这好像是最近20年来的流行做法。然而,“科学”和“学科”究竟有什么区别,为什么要用后者而摒弃前者,很多人并不太清楚。其实这只是为了逃避“科学”的强势规范而为“人文”中那些“非科学”因素留下余地的取巧之法。因为所谓“学科”是一个更广泛的概念,无非是说把所学的东西“分科”,是从行政划分或分层管理的需要而来的体制概念,至于所学的东西是科学还是什么别的东西,却不在考虑之列。不过这种做法并没有解决问题,只是回避了问题。人文科学到底是不是科学?如果不是,为什么现在官方文件中仍然到处都提到“人文社会科学”,许多学报也标明“人文科学版”?是否用词不当?这里亟需一种“正位论”(topics)来加以清理。①
本文认为,人文科学应当理直气壮地宣称自己归属于“科学”的范畴,而且是“大科学”的范畴,而通常被视为“科学”的学科则充其量属于“小科学”的范畴。这与“科学”这个外来词的含义有关。
一、什么是“科学”?
“科学”并非中土本有的词汇,最初是从英文science翻译过来的,所以五四时期被称作“赛先生”。法文的写法与此相同,唯读音有所区别。该词来自拉丁文scientia,本来的意思是知道、懂得或知识,如《圣经》里面亚当和夏娃吃了“知识之树的果子”,就是用的这个词。中文译成“科学”,其实属于意译了,即“分科的学问”,是为了区别于中国传统那种不分科的或者分科不严密的混沌的学问。中国古代的大学问家(如诸葛亮)往往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晓人和,明阴阳,懂八卦,晓奇门,知遁甲,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不仅科学和人文不分,而且科学和技术、政治军事谋略甚至和巫术都不分。近代引入了西方的“声光化电”,无以名之,姑称之为“格致学”,取朱熹“格物致知”之意。但朱子的“格物致知”并不具有西方认识论通过经验获知客观知识的意思,而只有“待人接物”的儒家工夫论的含义,两者相去甚远。所以后来流行的是新造出来的汉语词汇“物理学”和“科学”,而且“科学”主要就是指广义的“物理学”(physics,即“自然之学”),相当于我们今天所说的“理科”。当然,这种理解已经与英、法文中science的现代含义相差无几了,也就是“自然科学”的意思;并且也和英、法文中的用法一样,加上一个social或者humaines的修饰语就成了“社会科学”或“人文科学”。
但奇怪的是,德文中的“科学”却是另外一个词,即Wissenschaft,它不是来自拉丁文,而是来自德国本土的词汇wissen。该词汇的意思同样也是认知、懂得、知道,但用法却和英、法文中的用法有很大的不同。德文中这个词的用法更带广义,它不必加上任何修饰语,本身就包含有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内容,而不仅仅是指自然科学。它甚至还包含哲学的各个部分,如逻辑学、认识论、本体论、形而上学,因此哲学、形而上学本身被看作“科学的科学”、“一切科学的女王”。当然Wissenschaft的原始含义就是“知识性”或“认知性”,是由wissen(认知)加上一个表示抽象性质的词尾schaft而构成的,②可见该词在表示“科学”的含义时,更强调它在各门知识中共同的认知方法论的层面,而不是它所面对的认知对象的层面。我们面对任何对象,都可以用我们的认知去把握,哪怕这对象不是自然对象,而是人的精神生活、情感活动、政治制度、伦理道德、审美趣味、文化传统、历史资料,甚至是宗教信仰的对象,都可以加以科学的处理。在这种意义上,科学的对象是无所不包的,甚至也包括它自己(科学的科学)。
我要为人文科学作为“科学”进行辩护,就是基于这个词的德文含义上来说的。一般来说,德国人的思维要比英、法或其他民族的思维更加精确、更加一贯,这是世所公认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