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编者按:在法学理论的研究中,自然法学研究是一颗璀璨的明珠,它以其深刻的人道关怀和对实定法的批判态度得到了一代又一代学者们的青睐。另外,我们还邀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赵明教授撰写了一篇关于当代中国自然法研究的短评,从哲学与法学的角度展示当代中国学人对自然法意义的基本观点。自然法学如何进入法教义学与社科法学之争雷磊法教义学与社科法学之争反映了中国法学界近年来关于法学学科定位与路向发展的分歧。法教义学与社科法学的分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在法学方法论领域,两者的主要差别在于法律规范在司法裁判中地位的认定。在法学理论领域,社科法学秉持经验—描述性法学理论的立场,而法教义学秉持规范性法学理论的立场。
关键词:社科法学;教义;法律;哲学;中国;法学理论;实践;刺猬;研究;语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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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在法学理论的研究中,自然法学研究是一颗璀璨的明珠,它以其深刻的人道关怀和对实定法的批判态度得到了一代又一代学者们的青睐。2016年5月14—15日,一些来自全国多所高校、对自然法感兴趣的青年学人在京召开了题为“自然法青年学术论坛暨中国法理学研究路向之反思”的研讨会。青年学者们围绕古今自然法的各种形态,以及自然法如何进入中国法理学研究展开了广泛讨论。以下是从会议论文集中摘选出来的部分笔谈文字。另外,我们还邀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赵明教授撰写了一篇关于当代中国自然法研究的短评,从哲学与法学的角度展示当代中国学人对自然法意义的基本观点。
自然法学为何要出场
吴彦
社科法学和法教义学的争论是晚近法理学界最值得关注的一个现象。在中国法学的语境下,社科法学和法教义学面临着一些其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甚至这些问题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未来法理学整体的生长和成熟。
无论社科法学和法教义学在细节性问题上有何争论,但就其整个争论的性质而言,其核心都聚焦于一个问题:那就是法体系或法学的“封闭性”和“开放性”。法教义学是法律/法学自主性的维护者,而社科法学则试图突破这一自主性,寻求其他学科对于法律的理解。但是,社科法学与法教义学分享着同一个前提,那就是它们的核心关注点都是“实在法”。社科法学只是希望从实在法的“外部”来理解实在法,而法教义学则希望从实在法的“内部”来完善实在法。 【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