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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精神的觉醒与“文学的自觉”
2016年02月22日 08:4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顾农 字号

内容摘要:主体精神的觉醒与“文学的自觉”。鲁迅曾在《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一文中说:“用近代的文学眼光看来,曹丕的一个时代可以说是‘文学的自觉时代’,或如近代所说,是为艺术而艺术的一派。感情与文采并重中国古代的“文学”一词本来主要指文献和学问,是所谓孔门四科(德行、言语、政事、文学)之一(详见《论语·先进》)。”凡此种种提法,均可见此时通行的“文章”一词,已同古老的“文学”拉开了距离,与我们今天的文学概念比较靠近。当时,人才的流动性大为加强,纵横游说之风也非常引人注目——这些学术上的新变都对文学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而文学上的新风气也反过来影响了学术方面的研究,徐干的《中论》就是一个明显的成果。

关键词:文学;曹丕;个性;高扬;鲁迅;文采;法家;应用文;艺术;儒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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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性的觉醒引发群体活动的活跃是东汉末年以来的大变化。鲁迅说过,只有“国人之自觉至,个性张”,才能使“沙聚之邦,由是转为人国”。中国古代在某种程度上也存在这样的因果关系。建安时代思想活跃,人才辈出,其根本因缘就在于这是一个个性高扬的时代。

 

  鲁迅曾在《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一文中说:“用近代的文学眼光看来,曹丕的一个时代可以说是‘文学的自觉时代’,或如近代所说,是为艺术而艺术的一派。”这个观点影响很大,但争议亦复甚多。对“文学的自觉”始于何时,学界有不同的说法,近来更有人直斥“文学的自觉”为伪命题。但仔细想来,鲁迅的看法自有他的道理。

  西方“为艺术而艺术派”的代表、法国作家戈蒂耶等人认为,艺术家的任务就是表现美,他可以超越一切功利,不必为作品的道德意义操心,也与社会政治无关。曹丕没有这样单一绝对化,但确实有类似的文学非工具论的观点。

  感情与文采并重

  中国古代的“文学”一词本来主要指文献和学问,是所谓孔门四科(德行、言语、政事、文学)之一(详见《论语·先进》);至东汉晚期,诗赋创作和带有文学性的散文大为繁荣,一般称为“文章”,以区别于古老而正宗的“文学”。

  东汉末年著名文学家陈琳于建安四年(199)左右在写给老朋友张纮的信中自谦道:“自仆在河北,与天下隔,此间率少于文章,易为雄伯,故使仆受此过差之谈,非其实也。”(《三国志·吴书·张纮传》)建安文学的杰出代表曹植在《与杨德祖书》中写道:“仆少小好为文章,迄至于今二十有五年矣。”建安文坛领袖曹丕在《典论·论文》中,逐一评说“七子”的文学成就,并说:“年寿有时而尽,荣乐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无穷。是以古之作者,寄身于翰墨,见意于篇籍,不假良史之辞,不托飞驰之势,而声名自传于后。”凡此种种提法,均可见此时通行的“文章”一词,已同古老的“文学”拉开了距离,与我们今天的文学概念比较靠近。

  “文章”也可以简称为“文”,曹丕、曹植都有过这样的提法;“文章”既省略为“文”,其作者也就被称为“文人”。如《典论·论文》说:“文人相轻,自古而然。”在当时人们的观念中,“文章”或“文”固然首先包括诗歌和辞赋,同时也包括写得富于文采的各种应用文。中国古人这种“杂文学”的观念源远流长。曹丕对“文章”作了一分为四的说明,即“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各文体虽有不同的要求,但“本同而末异”:“本同”是应当“以气为主”,“末异”则指各文体分别有自己的宜忌。

  曹丕的“文章四分法”实际上已将纯文学同应用文区别开来,纯文学的诗赋要讲究文采,可以不管实际的需要而追求“美”。这与戈蒂耶的主张可谓不谋而合。曹丕同时又强调,应用文虽然不以追求美为主要目标,但也得“以气为主”——其中也应当包含感情,要有生气灌注。中古时期的应用文正是如此,后来到南朝更发展到极致。这也正是“文学的自觉”的一个重要侧面。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的文学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充满感情(“以气为主”),二是讲究文采(“欲丽”)。后来,刘勰进一步归纳为“情采”两个字,并在《文心雕龙》中有专篇加以论述,他写道:“圣贤书辞,总称文章,非采而何……夫铅黛所以饰容,而盼倩生于淑姿,文采所以饰言,而辩丽生于情性。故情者文之经,辞者理之纬,经正而后纬成,理定而后辞畅,此立文之本源也。”《文心雕龙》对“文”的理解极其宽泛,几乎包括一切文本,但刘勰从中抓住“情采”二字,这表明他早已看清了中国文学的本质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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