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在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显著加快的社会大背景下,谁来护理失能老人?我认为,完全依赖财政支付长期护理费用并不现实,试点推行老年长期护理社会保险是最优选择。第一,要搞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顶层设计方案,起草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法律文本。第二,建立统一规范的老年护理服务分级和失能评估体系,避免因主管部门不同、服务提供主体不同而带来护理服务等级的认定不同,避免未来老年照护保险出现严重的碎片化局面。第一阶段为“十三五”期间,从社会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中划转一定比例,甚至可以是全部划转到城乡居民的长期护理保险账户。
关键词:保险制度;城乡居民;老年;护理保险;缴费;护理服务;全国政协;划转;账户;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
作者简介:
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 孙洁
在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显著加快的社会大背景下,谁来护理失能老人?护理费用如何分担?我认为,完全依赖财政支付长期护理费用并不现实,试点推行老年长期护理社会保险是最优选择。
第一,要搞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顶层设计方案,起草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法律文本。第二,建立统一规范的老年护理服务分级和失能评估体系,避免因主管部门不同、服务提供主体不同而带来护理服务等级的认定不同,避免未来老年照护保险出现严重的碎片化局面。第三,分步实施推进。第一阶段为“十三五”期间,从社会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中划转一定比例,甚至可以是全部划转到城乡居民的长期护理保险账户;同时,财政给予补贴进入该账户。本阶段城乡居民不需缴费。受益对象为65岁及以上重度失能老年人。第二阶段从“十四五”开始,城乡居民个人(包括退休人员)开始缴费,政府给予补贴;城镇职工由企业、职工个人共同缴费。本阶段受益对象扩大到全体参保者,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只要有长期护理服务需求,保险权就自然产生;但对于18—64岁参保人,要针对有特定疾病或重度生活依赖者才可以享受保险待遇。第四,构建配套体系,完善护理等级鉴定机构、服务供给遴选机构、护理员培训机构以及质量监管机构等四类机构。
(记者 毛莉/采访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