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战国中后期,理的概念流行起来,道和理的关系成为代表世界总体与事物本体之关系的重要问题。法家各派都在思考。韩非认为,道指万物之所同,是万物之所以然的那个东西;理指万物之所异,是某物区别于他物的特征。两者具有普遍与特殊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韩非观点的意义要从历史的比较中给予说明。老子的道指称世界本原和总体,却未能清除价值因素,也未能发明理的概念给予具体化,所以在担纲事物法则时力不从心。《庄子》明确提出了道是无所不在的,不但指称高贵者,还可代表卑贱和肮脏之物,至此,其本体属性才得以实现。《庄子》虽然引入了理的概念,却未能说明道和理具有普遍与特殊相同一的关系。韩非系统地论说了这个关系,对道家思想有重大突破,是道论本体化发展中法家的一个重要贡献。不过,与老师荀子和前辈名家相比,韩非满足于一物一理的对象化认知,忽视主体经验和范畴知识,未能给道的多重属性和复杂关系以进一步的说明,这是他的理论局限。
关键词:法家;韩非;本原;本体;道;理;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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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战国中后期,理的概念流行起来,道和理的关系成为代表世界总体与事物本体之关系的重要问题。法家各派都在思考。韩非认为,道指万物之所同,是万物之所以然的那个东西;理指万物之所异,是某物区别于他物的特征。两者具有普遍与特殊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韩非观点的意义要从历史的比较中给予说明。老子的道指称世界本原和总体,却未能清除价值因素,也未能发明理的概念给予具体化,所以在担纲事物法则时力不从心。《庄子》明确提出了道是无所不在的,不但指称高贵者,还可代表卑贱和肮脏之物,至此,其本体属性才得以实现。《庄子》虽然引入了理的概念,却未能说明道和理具有普遍与特殊相同一的关系。韩非系统地论说了这个关系,对道家思想有重大突破,是道论本体化发展中法家的一个重要贡献。不过,与老师荀子和前辈名家相比,韩非满足于一物一理的对象化认知,忽视主体经验和范畴知识,未能给道的多重属性和复杂关系以进一步的说明,这是他的理论局限。
关 键 词:法家 韩非 本原 本体 道 理 稽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先秦诸子的历史观研究”(14JJD770028)
作者简介:蒋重跃,北京师范大学 历史学院,北京 100875
法家有没有理论?这本来不算个问题,法家讲了许多道理,宣扬法治,韩非还有法、术、势相结合的学说,这在关于中国政治思想史的任何一本教科书上都有记载,怎么不是理论呢?不过,我说的不是这个意思。法家在阐述法治主张时的确研究了很多社会现象、政治现象,也的确讲了很多政治上的道理,这些在历史学、社会学、政治学的意义上,都不能说不是理论。可是,法家又确确实实搞学术和文化的大批判,确确实实主张愚民,甚至主张焚书坑儒,拥有这样主张的派别可能真心实意地搞理论吗?当然不能。不过,历史上又的的确确存在一些吊诡的现象。反对理论最为激烈的派别,有时对于所要反对的理论却不得不从理论上加以反对。不仅从理论上反对,而且在申明反对的理由的时候,又很有可能会不经意地推动了理论的发展。法家在本体思想上的表现可以看作是一个典型。
过去,人们从情感上就倾向于否定法家,贬低法家,不愿意承认他们在理论上有什么贡献,这是可以理解的,特别是在带有具体的现实内容和实际价值的学说上,法家的思想也的确很难作出什么有普遍意义的贡献。不过,对于有些纯理论问题,情况则略有不同。因为所谓纯理论问题,往往在感觉上脱离具体的社会内容和实际价值,对于维护君主一己私利的法家派别来说,在这样的理论上赢得胜利并不表明对于理论、学术、文化的重视和支持,也不表明对君主以外其他社会势力的利益的承认和肯定,所以,在纯理论上展开学术性的讨论,法家反倒没有什么顾忌。本体思想大概就属于这种纯理论的范畴。
本体论是一个不好界定的概念,本文不打算做详细的学术性考证,只取其通行含义,即关于世界本原和事物本质的思考。我认为,凡是称得上理论家的,即使是在艺术、文化、政治、社会领域中,只要想做深层次的理解,就一定要上升到理论层次,到最后,就一定要在本体论上确立自己的根据,好像只有这样才可表明自己的研究是具有了普遍意义的。不可否认,古代中国人在思想文化上有寻求普遍意义的传统。比如,在诗歌上,赋,就需要有比、兴为衬托和辅助,以显示抒写的情景是有普遍意义的。在论说上也相类似,具体的论点往往需要用有普遍意义的说法来帮衬,以彰显有效性,这就是为什么在古代中国人的文章中譬喻方法大行其道的原因所在。世界的本原或事物的本质,就体现为能够起到这种作用的思想资源。法家要把自己对于法治的主张说透,也必然要在这种本体论的意义上找到根据。
在古代世界,不论是重视科学和艺术表现的希腊哲学,还是重视政治和社会治理的中国思想,都有一个本体化的发展过程。这个过程,在古代希腊是以研究το ον(是、在)和ουσια(本质)等概念而展开的,在古代中国则是以讨论道和理等概念而进行的。在古代中国的道论本体化发展过程中,法家究竟扮演了什么角色?作出了哪些理论贡献?这些贡献又有着怎样的限度?这几个问题显然还有继续研究的必要。过去,我的研究在梳理从道到理的总体发展脉络上用力较多,对于道理论本身的理论特点及其创新意义和限度,还未能做细致而具体的分析,本文将就此展开讨论,敬请方家批评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