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目前研究多将明太祖对日交涉核心目的归结为禁倭,但以洪武初年对外诏书的对比来看,禁倭很可能只是次要目的,申交方是明太祖对日交涉的核心目的。明太祖试图通过万国来朝局面的营造,进一步彰显自身较元朝更为有效的政权正统性与合法性。在这一层面上,被塑造成为维护中华正统而不向元朝朝贡的日本,其象征意义就显得较为重要了。《明实录》洪武四年日本国王入贡条目中,对赵秩与日本国王对话的记述,某种程度上或是为满足这一需求的刻意夸张。围绕“禁倭”与“申交”而展开的洪武初叶的对日交涉,也是洪武君臣践行以“王道政治”为基础的新型东亚区域秩序的一个微观侧面。
关键词:明太祖;日本;倭寇;洪武;朝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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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目前研究多将明太祖对日交涉核心目的归结为禁倭,但以洪武初年对外诏书的对比来看,禁倭很可能只是次要目的,申交方是明太祖对日交涉的核心目的。明太祖试图通过万国来朝局面的营造,进一步彰显自身较元朝更为有效的政权正统性与合法性。在这一层面上,被塑造成为维护中华正统而不向元朝朝贡的日本,其象征意义就显得较为重要了。《明实录》洪武四年日本国王入贡条目中,对赵秩与日本国王对话的记述,某种程度上或是为满足这一需求的刻意夸张。围绕“禁倭”与“申交”而展开的洪武初叶的对日交涉,也是洪武君臣践行以“王道政治”为基础的新型东亚区域秩序的一个微观侧面。
关 键 词:明太祖 日本 倭寇 洪武 朝贡
作者简介:刘晓东(1972- ),男,辽宁凤城人,历史学博士,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年旭(1987- ),男,吉林省吉林市人,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日本关西大学东亚文化研究科博士研究生。
学界受传统倭寇观影响,且依据洪武初年对日诏书中明太祖所言“不在意日本称臣与否”①及关于倭寇问题的论述,多将明太祖对日交涉之核心目的归结为禁倭。但详考《明实录》中洪武初年的倭寇侵扰记录:从建国至洪武二年杨载使日前,只有一次;②从杨载使日至次年赵秩使日期间,只有两次。③如此稀疏的倭寇问题,却催生出明廷极为强烈的“禁倭要求”,这不能不令人略生疑惑。同时,以往的解读多仅限于明朝与日本之间,而忽略了明、日关系仅是朱元璋构建东亚区域秩序体系中的一环。因此,对于洪武时期尤其是初叶明、日关系的解读,既要考虑两者本身的特殊性,也要顾及日本在“天下”关系再确立背景中所处的一般性。本文即希冀通过对洪武初叶对日诏书与同期其他对外诏书的比较,进一步解读洪武初叶明朝对日交往的深层目的与意义所在。
一、洪武建元的海外宣谕与对日诏书
明朝建立伊始,朱元璋便遣使四处,诏谕诸国,其中蕴含了明朝廷海外交往的何种基本理念?我们不妨将洪武帝颁谕诸国的初次对外诏书之内容,略作比较与分析:
1.高丽:“自有宋失御,天绝其祀。元非我类,入主中国,百有余年。天厌其昏淫,亦用殒绝其命,华夷扰乱,十有八年。当群雄初起时,朕为淮右布衣,暴兵忽至,误入其中,见其无成,忧惧弗宁。荷天地眷祐,授以文武,东渡江左,习养民之道,十有四年。其间西平汉主陈友谅,东缚吴王张士诚,南平闽粤,戡定八番,北逐胡君,肃清华夏,复我中国之旧疆。今年正月,臣民推戴即皇帝位,定有天下之号曰大明,建元洪武。惟四夷未报,故遣使报王知之。昔我中国之君与高丽壤地相接,其王或臣或宾,盖慕中国之风,为安生灵而已。朕虽不德,不及我中国古先哲王使四夷怀之,然不可不使天下周知,余不多及。”④
2.安南:“昔帝王之治天下,凡日月所照,无有远近,一视同仁,故中国尊安,四方得所,非有意于臣服之也。自元政失纲,天下兵争者十有七年,四方遐远,信好不通,朕肇基江左,扫群雄,定华夏,臣民推戴,已主中国,建国号曰大明,改元洪武。顷者克平元都,疆宇大同,已承正统,方与远迩相安于无事,以共享太平之福,惟尔四夷君长、酋帅等遐远未闻,故兹诏示,想宜知悉。”⑤
3.占城:“朕之遣使正欲报王知之,曩者我中国为胡人窃据百年,遂使夷狄布满四方,废我中国之彝伦,朕是以起兵讨之。垂二十年,芟夷既平,朕主中国,天下方安,恐四夷未知,故遣使以报诸国……王能奉若天道,使占城之人安于生业,王亦永保禄位,福及子孙,上帝寔鉴临之。”⑥
4.爪哇:“中国正统,胡人窃据百有余年,纲常既隳,冠履倒置。朕是以起兵讨之,垂二十年海内悉定,朕奉天命,已主中国,恐遐迩未闻,故专使报王知之……王其知正朔所在,必能奉若天道,俾爪哇之民安于生理,王亦永保禄位,福及子孙。”⑦
5.日本:“上帝好生,恶不仁者,向者我中国自赵宋失驭,北夷入而据之,播胡俗以腥羶中土,华风不兢,凡百有心孰不兴愤。自辛卯以来,中原扰扰,彼倭来寇山东,不过乘胡元之衰耳。朕本中国之旧家,耻前王之辱,兴师振旅,扫荡胡番,宵衣旰食垂二十年。自去岁以来,殄绝北夷,以主中国,惟四夷未报。间者山东来奏,倭兵数寇海边,生离人妻子、损伤物命。故修书特报正统之事,兼谕倭兵越海之由。诏书到日,如臣,奉表来庭;不臣,则修兵自图,永安境土,以应天休。如必为寇盗,朕当命舟师扬帆诸岛,捕绝其徒,直抵其国,缚其王,岂不代天伐不仁者哉,惟王图之。”⑧
归纳这些诏书之内容,不难发现:诏书前半段的叙述理路,各国几乎完全相同,即元朝作为夷狄窃据中华所导致的“华夷失序”,及朱元璋不满华夷易位,荼毒天下生灵,已奉天命恢复中华正统。后半段的叙述理路,则针对各国略有不同,对高丽、安南、占城“非有意于臣服”,只为告建国之事;对爪哇认为其“知正朔所在,必能奉若天道”;对日本除“报正统之事”外,还“兼谕倭兵越海之由”,并做出了只要不为“寇盗”之行,“臣”与“不臣”皆可的姿态。
从诏书前半段的叙述来看,以大量篇幅描述元朝的以夷乱华,无非是要强调元朝统治的非法性,及明朝对中华正统的恢复之功,实际上是要表明自身的正统性所在,这也是塑造新朝统治合法性的一个重要因素。诏书的后半段叙述中,都表达了对其是否加入以明朝为中心的朝贡体制,似乎并不太在意。但事实上,所谓“非有意于臣服”只是一种谦逊的表示,明太祖在后来颁赐给占城的诏书中曾云:
海外诸国入贡者,安南最先,高丽次之,占城又次之,皆能奉表称臣,合于古制,朕甚嘉焉……尔彼此世传已久,保土安民,上奉天道,尊事中国,尔前王必有遗训,不待谕而知者。⑨
对诸国来朝的喜悦之情,跃然纸上。而在命中书省给安南的回文中,又说:“安南僻在西南,本非华夏,风殊俗异,未免有之,若全以为夷,则夷难同比,终是文章之国,可以礼导,若不明定仪式使知遵守,难便责人,中国外夷,若互有道,彼此欢心,民之幸也。”⑩
可见,明太祖所谓的“非有意于臣服”,并非真的不欲诸国来朝,毕竟就前近代的东亚区域秩序而言,这显然是一种重要而有序的国家交往方式与途径。不过,在洪武君臣的心中,似乎更倾向于追求一种“合于古制”的奉表称臣,即中国不以武力相胁而使诸国感文德之化,尊奉天朝,宾至来归。这较之武力征讨,显然更能彰显新朝统治的合法性与正统性。因此,这次对日诏书中所谓“不臣则修兵自图,永安境土,以应天休”的表述,实际上也并非洪武君臣的真实意愿。
由此而论,洪武二年的对日诏书中,虽然表达了这样两种目的:1.“修书特报正统之事”,即申交朝贡;2.“谕倭兵越海之由”,即禁倭。但结合洪武二年的其他对外诏书来看,其真正的核心显然还是前者,“禁倭”只是一种次要目的与辅助性手段,正如诏书中所云只是“兼谕”而已。这在洪武三年的对日诏书,表现得更为明显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