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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强国照亮中国梦
2016年06月30日 10:1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潘玥斐 张帆 字号

内容摘要:建设科技强国,是每一位科技工作者的使命,社会科学工作者也应在其中发光发热。本网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社会科学工作者以及科学技术研究工作者。

关键词:科研人员;科技创新;研究;学术;科技强国;评价;建设;经费;科学技术;科技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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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中国科学院第十八次院士大会和中国工程院第十三次院士大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京召开,在这共和国历史上的又一次科技盛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吹响了中国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而奋斗的时代号角,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照亮了前程。 

  建设科技强国,是每一位科技工作者的使命,社会科学工作者也应在其中发光发热。本网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社会科学工作者以及科学技术研究工作者。 

 

革新观念 革除弊端 革立新局 

中国社科院文化研究中心闽南文化研究基地主任 林华东 

  要实现科技强国梦,需要我们在既往道路上做出新的努力。我认为,在当今社会,创新主体具有多层面性,具体包括:科研院所、高校、企业以及民众自发性研究。但无论哪一个层面,体制机制改革都应充分考虑多元主体创新问题。 

  我们必须要有明晰的学术研究和科技创新导向。首先,必须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创新积极性,需要建设宽松和活跃的创新氛围。作为政府,要用好科技评价和奖励这一指挥棒,一要尊重科技创新规律,将科技创新成果交给市场评判;二要尊重科研人员劳动价值,将奖励对象由项目转向个人,增强科技人员的成就感。其次,要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加强企业创新的主体地位,改变国企创新动力不足、民企创新资源和能力缺乏的现状。要把科技研发纳入政府深化职能改革、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的重要战略任务来完成。再次,尽快做强科技服务业。发挥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确定政策支持的重点领域和方向,打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渠道,形成完善的科技创新支撑体系,树立科技人员研发成果的信心。 

  科技创新关乎创新主体、激励制度、知识产权和学术评价四个方面。作为创新主体的科研人员,其积极性总是与课题经费的申报、成果的归属与激励以及学术评价息息相关。多年来,课题的评审常有不公,经费的使用多有诟病,成果的确认常有分歧,学术的评价或有偏颇,这些无不影响着一线科研人员的情绪。同时,管理与资源分配的不合理,也造成许多不该出现的学术腐败。 

  当前,急需从机制体制上进行改革,营造良好的可持续发展的创新环境。一是建议给予科研人员应有的工资待遇,不要让他们有生活上的后顾之忧。二是设立“科研薪资”制度。建立学术水平认定机制,把科研课题申报和前景价值的综合评价结合起来;以此为标准,确定“科研薪资”,作为学术研究和科技研发自由支配的经费。一份科研薪资,必须承担一份科研责任。立项明晰,责任到位,制度约束,捆绑运作。三是给予课题承担单位必要的课题配套拨款,用于实验室建设、科研管理和绩效奖励等。此款与单位挂钩,单位直接承担责任。四是建立信誉记录和评价机制。科研管理机构对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合作单位、课题负责人及相关科研人员、评审及咨询专家在经费管理使用、评估评审方面的信誉进行评价和记录,作为今后参加科研活动的重要依据。同时建好定时发布平台,让公众参与监督。 

  当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形成,全面落实科研领域的“放管服”,全面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创造性,科学的春天必将再一次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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