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访 >> 对话
全力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访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所副研究员丁毅
2016年02月13日 09:4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张帆 字号

内容摘要:食品安全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涉及到千万群众的根本利益。当前我国在食品安全方面取得了哪些成就?又面临了那些挑战?

关键词: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丁毅;食品添加剂;修订;建立;制度;基层;需要

作者简介:

  食品安全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涉及到千万群众的根本利益。当前我国在食品安全方面取得了哪些成就?又面临了那些挑战?如何进一步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此记者访问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所副研究员丁毅。

  中国社会科学网:早在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此后我国在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保障食品安全方面采取了哪些重大举措?

  丁毅:2013年以来,我国密集出台了一系列保障食品安全政策措施,主要可以分为三类。

  首先是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2015年3月1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该法于2015年9月1日起施行。同年10月1日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完善了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由分段监管变成食药监部门统一监管,明确建立了最严格的全过程的监管制度,特别是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管、网络食品交易等管理制度,都进行了细化和完善,强调了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监管责任。此外,更加突出预防为主的原则;强调建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的过程控制;建立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突出食品安全制度共治体系。作为新《食品安全法》的配套规章,国家食药监总局制定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也于10月1日起同步实施。该证由原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合并而成。

  其次,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组织体系。2010年国家就成立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有20个部门参加。2011年建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进一步扩展了全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覆盖面。2013年3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我国食品机构监管职能发生了很大变化,同年4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正式挂牌成立,原本分散于工商、质检、卫生等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功能划归新成立的食药总局。这一历史性的事件结束了我国食品安全长达多年“九龙治水”的局面,也开启了中国食品监管体制改革的“启动键”,2014年,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也逐步到位,与此同时,地方基层食药部门也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展开了多种形式的改革探索。原有的分段监管体制转变为由农业部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领衔的两段式监管体制。部门数量的下降有利于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强化和落实监管责任,有利于形成整体合力,提高行政效能。

  第三,完善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展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2013年以来,重点开展了对近5000项食品相关标准的清理工作,2014年又全面启动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整合工作,基本了食品标准解决交叉、重复和矛盾问题。在整顿既有标准的同时,又制定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食品用香料通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饮料通则》、《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超市生鲜食品包装和标签标注管理规范》等几十项食品安全新国家标准。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时晓莉)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