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国家社科基金)学术期刊资助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制订本办法。
关键词:资助;学术期刊;经费管理办法;基金;经费
作者简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国家社科基金)学术期刊资助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社科基金学术期刊资助经费,用于促进学术期刊改善办刊条件,提高办刊质量,扩大学术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
第三条 每种期刊每年资助40万元,一次拨付。年度考核优秀或者经费缺口确实较大的,可适当奖励或增加10万-20万元。
第四条 资助经费划拨与期刊年度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合格,拨付下一年度资助经费;年度考核不合格,停拨经费,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再行拨付经费;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或有严重违规行为的,撤销资助。
第五条 资助经费纳入期刊所在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资助经费,不得变相发放福利。经费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财政财务制度的规定,遵循收支两条线原则,同时接受所在单位的财务监督和有关部门的审计。
第二章 经费开支范围
第六条 国家社科基金学术期刊资助经费开支范围包括:稿费、审稿费、翻译费、学术会议费、编辑培训费、印制费、数字化建设费、管理费等。期刊应当严格按照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支出经费。
(一)稿费:指用于支付作者稿酬的费用。
(二)审稿费:指邀请编辑部以外的专家审读期刊稿件支付的费用。不得向兼职编辑发放审稿费。
(三)翻译费:指用于译者翻译与期刊稿件有关文字的费用。
(四)学术会议费:指组织或参加旨在提高期刊学术质量和办刊水平的学术会议、学术交流费用。会议费的开支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五)编辑培训费:指组织编辑人员(包括兼职编辑)参加业务培训的费用。
(六)印制费:指在期刊版面设计、印制过程中发生的打字费、排版费、设计费、印刷费等。
(七)数字化建设费:指用于期刊开办网站及网站日常维护的费用。
(八)管理费:指期刊所在单位为组织和支持期刊管理提取的费用,每种期刊每年不超过3000元。
第七条 除第六条所列费用之外的其他支出,以及所有在境外发生的费用,应当在经费预算中单独列示、单独核定,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批准后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