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语言学 >> 语言·文化·生活
库伦旗法院审理案件用双语
2016年12月29日 09:04 来源:内蒙古日报 作者:吕弢 字号

内容摘要:库伦旗法院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推出一系列措施方便蒙古族当事人参与诉讼。

关键词:双语;案件;审理;法院;蒙古族

作者简介:

  库伦旗法院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推出一系列措施方便蒙古族当事人参与诉讼。

  在诉讼服务中心开辟了双语案件绿色通道,选配法律知识丰富、通晓蒙汉双语的法官负责立案工作,为蒙古族当事人进行法律咨询、诉前调解、登记立案、送达举证须知及传票等相关法律手续提供了便利,印制了双语诉讼须知、收费办法等,使蒙古族群众参加诉讼活动更加便捷、高效。

  近3年,该法院运用双语审理案件占案件总数的37.5%,双语案件调撤率均为80%以上,蒙汉兼通的双语审判员、双语书记员,均能熟练地运用蒙语告之诉讼权利和义务、举证、质证、归纳争议焦点。在庭审中充分尊重蒙古族的风俗习惯,当事人双方是蒙古族的,推行全程使用蒙古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对一方为蒙古族当事人的,充分告之当事人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为当事人提供翻译工作,确保庭审过程透明、公开。

  在蒙古族聚居的苏木乡镇设立双语特色法庭,针对当地农牧民大多不懂汉语的情况,双语法庭采取进农牧区巡回办案的方式开展工作,用农牧民听得懂的语言讲法律、讲政策。此外,在嘎查设立联系点,聘请当地威望高、责任心强的蒙古族农牧民为调解员和普法宣传员,将法律送到农牧民家中。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王婷婷)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