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语言学 >> 语言·文化·生活
海南清理整治“大、洋、怪、重”地名
2016年06月16日 07:17 来源:海南日报 作者:陈蔚林 字号

内容摘要: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海南省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要求旅游、财政、文体、公安、民政、建设规划、交通运输、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以及各市县人民政府参与到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中来。

关键词:整治;地名;海南;更名;法规

作者简介:

  海南日报海口6月14日讯 (记者陈蔚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海南省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要求旅游、财政、文体、公安、民政、建设规划、交通运输、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以及各市县人民政府参与到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中来,依照有关法规和标准对“大、洋、怪、重”(刻意夸大、崇洋媚外、怪异难懂、重名同音)等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

  《方案》紧密结合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和我省实际,以地名管理法规、政策为依据,以提高地名标准化水平为目标,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为重点,将切实纠正地名管理和使用中的不规范行为,更好地发挥地名在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服务群众生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根据部署,我省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将从2016年6月开始至2017年6月结束,分为“制定方案,广泛宣传发动”、“排查摸底,开展清理整治”、“建立机制,认真总结验收”等3个步骤实施。

  在此期间,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将依照有关法规和标准,对居民区、大型建筑物、街巷、道路、桥梁等存在的“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对其他不符合地名命名原则、群众反映强烈的不规范地名,督促相关单位或产权人进行更名;对有地无名的,及时进行命名;对一地多名的,确定一个标准地名;对多地重名的,通过更名或添加区域限制词等手段解决。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命名、更名的相关单位或产权人,要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补办命名、更名审批手续。

  《方案》还对地名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作了部署,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及时纠正在公共场合使用不规范地名的行为,重点清理整治在地名标志、交通标志等公共标志,新闻、广告、广播等公共媒体,地图、工具书等公开出版物,公文、证件、车船机票等各类文书票证中使用非标准地名、使用不规范汉字书写地名、使用外文拼写地名等违反法规和标准的现象。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王婷婷)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