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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舆论场的变革与传播规制研究
2016年08月12日 14:42 来源:《视听》 作者:张雪静 字号

内容摘要:摘要:以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为代表的新技术、新手段已经迅速发展成为意识形态舆论场建构的重要渠道。

关键词:传播;意识形态;舆论;规制;变革

作者简介:

  摘要:以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为代表的新技术、新手段已经迅速发展成为意识形态舆论场建构的重要渠道。新媒体传播方式的出现和发展,在迎合媒体即时交互性发展趋势的同时,也通过对信息传播时空结构的影响,积极地影响着意识形态领域意见的表达与舆论场域的建构。然而以新媒体为载体的舆论场,存在着匿名性和裂变性等特征,这些特性若利用不当,则会导致负面影响的出现和扩散。因而,完善相关传播规范机制,对于意识形态领域的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新媒体;意识形态;传播政策;规制;新舆论场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我国的网络生态环境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网民数量的大幅度增长,网络群体呈现出越来越明显的多元化与复杂化的趋势,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间的互动愈发频繁,尤其是借助新媒体的出现与发展,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意识形态观念和思潮的激辩,越来越多的个体发出自己的声音和见解。在众声喧哗中,历史虚无主义、新自由主义等思想正披上新的“外衣”对意识形态领域进行新的渗透。新媒体环境下,完善传播政策机制建设,对于促进意识形态新舆论场合理、健康、有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新媒体环境下意识形态舆论场的变革

  新媒体的发展首先是作为一种基本的信息传播交流渠道而出现的。著名的传播学者麦克卢汉曾提到过“媒介即讯息”的概念,即新的媒体传播方式的出现,本身就是一种非常有价值的信息表征方式或时代标志。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结构转型不断加速,社会上出现了各种新问题、新情况,各种社会力量与主体之间的关系也变得日趋微妙与复杂。而新媒体就是在这样一个大的社会背景下恰到好处地出现与发展起来的,通过与社会的不断互动、交融与解构,公众被赋予了越来越多的话语表达渠道与自我传播力量,新媒体已经发展成为公众参与、表达意见的新的舆论场。中国当代的互联网受众正在享有网络舆情的便利和自由,并且积极地从网络舆情带来的权力中受益。新媒体环境下,意识形态舆论场正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

  (一)意识形态下不同舆论场达成共识

  新媒体环境下,我国意识形态主要有体制内媒体、意见领袖和网民三大舆论场。随着新媒体发展的日新月异,媒介融合不断推进,三大舆论场之间的认同度在不断提高。人民网舆情监测室《2014年中国互联网舆情分析报告》中运用德尔菲法(Delphi method),对8年来160个热点的评估表明:体制内媒体、意见领袖和网民这三大舆论场域对政府在热点事件中的表现,认同度2009年开始整体逐渐上升,2013年略有下降,在2014年达到最大值。

  三大舆论场认同度的不断提高依赖于舆论场间的相互渗透和融合。传统的体制内媒体都在积极布局新媒体领域,推动政务公开,回应民意关切。大众传播作为一种经典的传播方式,最为显著的一个特点就是能够取得一种横向范围上的广泛的信息传播效果。而随着时效性更强、互动程度更高的新媒体的不断出现与发展,这种传播的方式也逐渐地纵向深入,并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信息传播的聚合与意见共识的整合。

  由于信息本身也具有权力的属性,在新媒体环境下,表现最活跃、作用最广泛的信息权力的基础,并不在政治、经济、军事和意识形态实体,而在于广大社会成员的思想观念或价值信念。借助新媒体工具所联系起来的个体,已经不再是原子化的、孤立无援的、分散化的个体,而是通过多元的社交关系或者是社会认同所联结起来的网络化群体。这种新型的群体既没有明确的界限,也没有明确的规范和制度,它完全是依靠彼此间信息沟通、意见交流和共识认同自发积聚而成的动态性的、圈子化的信息生产与消费群体。因而,在新媒体环境下,网络化群体所能够表达出来的意见整合的能力,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极具潜力并且功能强大的社会力量或社会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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