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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建设法治中国的基本路径
2014年10月13日 10:30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刘武俊 字号

内容摘要:建设法治社会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基本要求。建设法治社会必须营造“全民信法、全民守法”的社会氛围。

关键词:依法治国;司法改革;法治思维;裁判文书;领导干部;评估;法律体系;立法工作;法治方式;深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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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为“法治中国”勘定路线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事业将进入一个新阶段。建设法治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非常复杂而又精细的系统工程。为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树立科学的法治观

  建设法治中国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依法治国背景下的法治的基本内涵,就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十六字方针”,即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的基本原则就是“三个共同推进、三个一体建设”的原则,即“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科学的法治观要求高度重视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在现代社会,法治是治理的基本方式。法治的可预期性、可操作性、可救济性等优势在治理上具有其他手段所不具备的优势。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运行的法治程度,是衡量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指标。法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强有力的引擎,国家治理应当纳入理性的法治轨道。

  科学的法治观要求在改革开放的新阶段,始终坚持“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的逻辑和理念,更加自觉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市场经济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科学的法治观要求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克服将改革与法治对立起来的错误观念,树立“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的依法改革观念,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推进改革。这就要求全面深化改革要切实加强立法工作,确保改革事业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用立法及时巩固改革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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