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在坚决贯彻落实“政府令”的同时,既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又要促成传统村落保护的合力,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传统村落保护上来。
关键词:传统村落;保护;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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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省政府颁布实施《江苏省传统村落保护办法》,在全国率先以“政府令”的形式对传统村落进行立法保护,12月1日起施行。
传统村落是我国宝贵的文化遗产,蕴含着深厚的历史文化信息,被誉为民间文化生态“博物馆”、乡村历史文化“活化石”。遗憾的是,随着时代的变革、城市的扩张、商业的侵袭,传统村落正在变质、衰败甚至消失。据统计,我国的传统村落平均每年递减7.3%。
今年6月,江苏启动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通过培育特色产业、生态和文化,留住江苏人心底的乡愁记忆,而传统村落是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的重要类型和优先支持对象。可以说,《江苏省传统村落保护办法》作为具体落实举措,必然有助于江苏传统村落的保护。
传统村落保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从实际情况来看,传统村落保护主要有三大难点,其一是资金短缺,传统村落基础设施改造、房屋修缮、环境美化等工程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其二是产权认定难,一方面,村民受限于财力无力维修,想转让给有财力保护的他人却遭遇法律障碍;另一方面,想参与保护利用传统村落的组织和个人担心投入巨资却难以得到法律保障。其三是空心化严重,农村人口大量外流造成传统村落产业发展动力不足和人力资源短缺。
因此,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在坚决贯彻落实“政府令”的同时,既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提高政策研究和供给的针对性、有效性,又要促成传统村落保护的合力,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传统村落保护上来,同时让更多乡贤在乡情乡愁的联结下,以项目回迁、资金回流、人才回归等多种形式助力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