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读书 >> 副刊
问答也是作品,应受版权保护
2017年11月16日 09:52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网/报 作者:任晓宁 字号

内容摘要:11月2日,国内知名问答社区网站知乎诉微博账号“大神说”(原名“知乎大神”)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一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中关村法庭开庭。

关键词:版权;作品;侵权;维权;账号

作者简介:

  11月2日,国内知名问答社区网站知乎诉微博账号“大神说”(原名“知乎大神”)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一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中关村法庭开庭。为了这一天,知乎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准备。

  这是国内第一起问答类作品侵权案件,也是国内首次由互联网信息平台代表用户发起的跨平台版权诉讼案件。当天法庭审理后没有宣判。对于案件后续结果,《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将持续关注。

  问答作品容易被侵权

  “月入10万,难吗?”“好朋友之间是如何变淡的?”在知乎平台上,看到这样的问题后,会有人写出自己的答案,回答精彩的人会获得高点赞数。但这些回答问题的人不知道,在不知不觉中,自己的版权就有可能被侵权了。

  早在两年前,知乎就注意到了这一现象,并试图为用户维权。在11月2日的法庭上,知乎方面表示,新浪微博“大神说”运营者阮某及其背后运营平台深圳蜂群互动有限公司未经知乎及其用户许可,擅自在新浪微博上以图片的形式大量转载原告平台上用户的问题及回答,供广大互联网用户浏览。通过大量抄袭、复制知乎网用户的提问及回答,“大神说”迅速获得大量用户关注,然后二被告利用该微博进行广告经营,谋取巨额经济利益。

  知乎起诉说,发现上述侵权事实后,知乎多次向新浪微博进行投诉。新浪微博接到投诉后,删除了“知乎大神”昵称和涉案的侵权文章。但是二被告仅将微博账号昵称改为“大神说”,不仅未对网站上的其他侵权文章进行自查、删除,还在原告投诉后继续转载原告知乎网上的文章。因此,二被告的行为侵害了原告对涉案作品所依法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对于侵权行为,阮某的代理人在法庭上予以承认。他表示,之前以为注明作者及来源就可以,不知道之前的行为侵权。在知道侵权后,他已经及时删除侵权文章。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吴屹桉)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