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昨日(14日) ,省消协发布2015年十大典型案例,涵盖全省百姓生活消费的方方面面。2015年全省消协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0856件,投诉解决率92.64%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33.1万元。
关键词:消协;典型案例;河北省;瑜珈;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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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14日),省消协发布2015年十大典型案例,涵盖全省百姓生活消费的方方面面。2015年全省消协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0856件,投诉解决率92.6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33.1万元。此外,我省各级法院昨日集中宣判了四起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最高达14万元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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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消协发布2015年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1:收割机一个月内坏了两次
2015年7月,四名农民分别到唐山某农机公司购买了价值18万元的自走式玉米收割机,一个月内发生了两次故障。消费者要求退货,但该公司并未给出满意的答复。根据《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有关条款,消协工作人员与经营者进行多次沟通协调,最终农机公司同意为消费者退货,为消费者挽回了7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
案例2:全款购房后要求再补交市场差价
2010年6月,原籍邯郸澳大利亚华侨孙女士、崔先生,在邯郸某小区以优惠价一次性付款购买了3套回迁户的房子,并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协议。不料2011年上半年,接到开发商来电通知他们需要再补交房款,补交的数额为当时低于市场的差价。孙女士和崔先生四年间多次往返澳大利亚和国内,并先后到多部门反映情况,但始终没有明确的结果。
2015年1月份,经过市消协与开发商十余次交锋,最终签订《调解协议书》:由房产公司将他们购买的其中两套房产全额退款,并补偿经济损失7万元;另一套房按原协议履行,不再补交开发商所谓的差价。
案例3:美容祛斑不成反得皮炎
2015年8月24日,马女士和安女士来定州市消费者协会,称其在某美容院进行中药美容产品祛斑治疗,治愈期限为一个月,可治疗了三个月不但没有达到祛斑效果,还出现脸部红肿现象,经医院诊断为过敏性皮炎。消协工作人员多方调解,该美容院同意退还投诉方货款,分别赔偿马女士和安女士医药费、误工费等1.1万元和1.2万元。
案例4:身体不适 停学瑜珈退款受阻
2014年7月秦皇岛消费者马女士在某瑜珈会馆学习瑜珈课程,共缴费4000元。在上了二次课后,出现腰酸痛的感觉,医生诊断为脊柱侧弯,不能做瑜珈练习。经营者称,在双方签订合同时已注明“因消费者自身原因不予退款”,主张将课程转为其它瑜珈练习。经秦皇岛市消协调解,经营者退还消费者剩余费用3000元。
案例5:奖品有瑕疵 卖场拒调换
2015年7月16日,定州市王先生订购了一套家具,同时抓中“特等奖”液晶电视一台。回家后发现电视屏幕有裂痕,第二天将电视拉回卖场进行更换,卖场却以奖品概不退换为由拒绝更换。经定州市消协工作人员调解,卖场最终同意为王先生更换一台电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