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科院社科联 >> 区域经济
吉林鼓励小贷公司支持“三农”
2016年05月16日 10:32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作者:段续) 字号

内容摘要:吉林省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小额贷款公司支持与服务“三农”,将给予相关公司资金奖励。

关键词:三农;小额贷款公司;吉林省;意见;公司资金

作者简介:

  据新华社长春5月15日电 (记者段续)吉林省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小额贷款公司支持与服务“三农”,将给予相关公司资金奖励。

  吉林省是农业大省,在农村金融方面有许多探索与创新,全省商业银行、农信社等金融机构目前已累计发放农村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近20亿元。为引导小额贷款公司支持“三农”,《意见》规定将强化其贷款投向监测和考核,对符合条件的小贷公司发放涉农贷款业务,视同发放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在专项资金奖励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此外,《意见》还对小贷公司业务开展做了严格限制。小贷公司未经省金融办批准,擅自开展业务的,由当地主管部门约谈高管、严重警告,要求限期整改。经批准开业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展业务的,或开展业务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将被取消经营资格。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宗悦)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