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党中央高度重视资源型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将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为山西资源型经济转型的六大重要任务之一,分别从生态治理、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方面全力支持建设美丽山西。
关键词:地区生态;局面;文明;生态保护;资源节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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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党中央高度重视资源型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将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为山西资源型经济转型的六大重要任务之一,分别从生态治理、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方面全力支持建设美丽山西。
作为煤炭大省的山西,在为国家工业化发展提供能源保障的同时,也面临着资源损耗、环境污染、土地沉陷、生态破坏等严峻挑战。由是,生态治理与环境保护就成为山西资源型经济转型的内在要求和重大任务。我们要从这一内在要求和重大任务出发,奋力开创资源型地区生态文明新局面。
推进国土综合整治,开展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工程试点。
遵循“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重要理念,积极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工程试点。加快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按照搬出地实际,宜耕则耕、宜水则水、宜林则林、宜游则游,对宜农未利用土地进行开发,对历史遗留损毁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进行复垦,逐步恢复和改善采煤沉陷区生态环境。深入落实我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相关土地政策,搞好资金、政策整合,优化土地资源配置,遵循资源循环利用与生态修复相统一、土地用途和使用权变更与产业转型相适应的原则,整合土地复垦和产业开发工作,变废为宝、变害为利,因势利导、强化统筹,实现矿区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和多元产业方向发展,实现治理综合效益最大化。加大中央预算内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专项支持力度,逐步将矛盾突出、财政困难的重点采煤沉陷区纳入资源枯竭城市财力转移支付范围。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建设,创新市场化生态修复机制,大力推广太原西山生态修复多元投入模式,鼓励绿色信贷、环保基金、绿色保险等生态金融,以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模式保障全省生态修复。
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实施太行山、吕梁山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山西靠近京津冀,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责任重大。其中,黄土丘陵沟壑区是全国“两屏三带”生态安全格局中“黄土高原—川滇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年输入黄河泥沙占全省入黄泥沙2.52亿吨的80%以上,直接威胁下游河堤、库区安全,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太行山区、晋北长城沿线是京津冀生态协同圈西部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升“华北水塔”水源涵养功能和防控首都风沙危害具有重要作用。为此,我们要坚定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思想,将太行山、吕梁山生态保护修复打造成为国家工程,重点实施包括吕梁山生态脆弱区植被恢复、沿黄水土保持、三北防护林、天然林资源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太行山绿化以及湿地保护与恢复等重点生态工程,综合采用封育、禁牧、休牧等措施,提高森林覆盖率,控制水土流失,构筑黄河中下游和京津地区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最严格环境保护制度。
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按照生态功能保育要求,分区分类制定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建立生态保护红线补偿机制。建立先进、有效、具有严格威慑力的环保制度,如: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加强水功能区和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加大娘子关泉、辛安泉等水源地保护力度。实施最严格的环保制度,落实污染者主体责任,明确企事业单位治污减排、风险防范、资源节约、达标排放、自主监测、信息公开等法律义务,加大环境违法行政处罚与民事赔偿力度,强化企事业单位环境刑事责任追究,明确企事业单位环境修复责任。推进多污染物综合防治和统一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对重特大事件加大调查和责任追究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