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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娜:推动湖北创新发展走在前列
2016年10月08日 09:23 来源:湖北日报 作者:苏娜 字号

内容摘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树立创新发展理念,就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让创新贯穿党和国家一切工作,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关键词:创新发展;湖北;创新;企业创新;创新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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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树立创新发展理念,就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让创新贯穿党和国家一切工作,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创新是引领经济新常态的根本之策,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破的战略关键。创新驱动作为改变区域发展格局的新引擎,日益成为地区经济增长分化的决定性因素。在我国四大区域板块中,东部地区创新活力强,创新成果多、创新氛围浓厚,且领先地区的优势逐渐扩大。相比之下,中部地区创新能力整体偏弱。作为科教大省,湖北省教育与科技力量雄厚,居国内前四位,创新资源具有坚实基础,具备较强科技实力,近几年在创新投入、创新主体、创新产出、创新环境等方面,都取得显著成效。但是,与先进省份比较,湖北科技创新能力仍相对薄弱。根据《中国区域创新能力评价报告》测算,近两年湖北综合创新能力全国排名在10至12位之间,次于安徽,在中部六省中位居第二,呈现出“大而不强”的典型特征,创新活力有待进一步激发。

  2016年湖北获批国家创新型试点省份,创新湖北建设进入新阶段。在新旧发展动力转换的关键期,湖北更应牢牢把握创新发展第一动力,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的引领型发展,形成促进创新的体制架构,破解瓶颈制约,厚植发展优势,力争在创新发展上走在前列。

  第一,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积极破解制约企业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增强企业创新意愿,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充分激发企业创新动力。围绕培育新增长点聚焦创新重点,让企业创新成果更快转化为新产品、新项目和新产业。

  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打通资金、技术、市场等各个环节,完善企业创新决策机制、组织方式和激励政策,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以现有的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为重点,组织实施一批旨在提高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的建设项目,通过进一步完善研发试验条件,整体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水平。积极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通过税收优惠、创业补助、贷款贴息、股权投资等扶持政策和专业服务,支持自主研发或技术引进,引导中小微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

  加快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进一步完善企业创新激励机制,为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服务。依托骨干企业,建设若干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鼓励更多企业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不断提升骨干企业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培养大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继续实施“科技企业创业与培育工程”,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的智力优势,大力支持和引导各方面科技人员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

  第二,进一步集聚和优化配置创新资源。坚持市场化取向改革,遵循市场规律和创新规律,突出重点、统筹利用、开放共享,促进科技资源有机整合、高效集聚和科学配置。加快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积极破解创新活动中存在的“孤岛化”、“碎片化”现象,整合创新资源,发挥聚合效应,形成推动创新发展的强大合力。

  强化战略导向。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将创新真正落实到产业发展上。通过专项资金引导、扩大基金投入、强化要素保障、创新体制机制等政策措施,引导资本更多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加速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集聚,优化资源配置。

  完善载体平台。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打造基础性、综合性、公益性科技服务平台。依托各级各类高新区、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等创新创业载体,坚持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构建一批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创新创业空间。打破阻碍创新要素流动的壁垒,盘活存量、做大增量,整合各行业科技信息资源,完善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管理体系,强化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资源整合,建立科技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和跨部门的科技资源统筹协调机制,提升科技信息公共服务水平。

  加强开放式创新。用好财税政策的引导作用,采取政府引导基金、政府采购和政府贴息、担保等支持方式,激发社会力量增加科技投入。加快创新链条和创新体系建设,推进各类创新主体间合作,联合开展核心、共性技术攻关,推动跨行业、跨领域协同创新。主动融入国家区域发展和对外开放战略,强化区域创新的组合优势,提升整体竞争力,支持有实力的企业面向全球布局创新网络。

  第三,进一步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强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激励机制,深化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改革,有效破除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性障碍,充分释放高校和科研机构沉淀的创新资源。

  强化金融对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支撑。发展“创新友好型”金融体系,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积极培育本土创投机构,运用政府引导基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创新,以资本要素引导创新创业和产业转型升级。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形成各类金融工具协同支持创新发展的局面。

  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介服务。加快发展技术交易市场,创建一批功能完备的新型孵化载体,完善成果转化通道,有效连接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投融资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让科研成果更顺畅地走向市场。

  第四,进一步打造高水平创新人才队伍。坚持以市场机制集聚人才,面向全球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团队,采取多种方式激发人才创新力,充分发挥人才在推动创新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力度。优化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加大一线人才培养力度,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建立创新导向的人才分配激励机制。突出对重点领域高精尖和急需紧缺人才的引进,特别是引进科技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营造让各类人才各得其所、各尽所能的良好环境。

  打造优秀企业家队伍。支持企业家组织、服务、主导企业创新活动决策,依法保护好企业家的合法财产权和创新收益。实施创新型企业家培养计划,加快造就一支创新型企业家队伍。

  第五,进一步优化创新发展整体环境。牢固树立创新发展理念,以思维方式、观念理念创新作为推动社会整体创新的先导。破除思维定势和传统观念,克服“习惯思维”和“主观偏见”,打破习惯势力的束缚。大力弘扬创新文化,营造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调动全社会创业创新积极性。建立认同创新、尊重创新、鼓励创新、保护创新的激励机制,包括提供完备的法治保障、有利的政策引导、导向性的科研投入、宽松的社会环境以及畅通的信息平台等。

  不断提高政府效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从注重管理转变为注重满足创新主体需求,为各类创新主体松绑减负、清障搭台。加强金融、财税、户籍、社保等政策与科技政策衔接配套,促进创新要素自由流动与有机整合,形成创新的整体效应。建立完善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管清单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围绕创新搞好公共服务,大力营造鼓励创新、支持创业、崇尚创造的宽松环境,为创新创业拓展空间、创造条件。

  (作者系湖北省社科院中部所副所长、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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