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对年轻女性而言,社会托育服务发展不足带来的工作—育儿失衡就是她们面临的主要矛盾。当前,女性的职场期许较高,实现家庭和事业双赢的意愿较强。但是在过去30多年中,人的再生产成本回归家庭,生育和工作似是“鱼和熊掌”。这极大地制约了女性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全面两孩政策目标的实现。探索符合国情的3岁以下托育服务体系及服务模式,将隔代照料纳入该体系中,有助于补齐社会托育服务不足的短板,完善全面两孩政策的配套制度安排,实现“幼有所育”的发展目标。
关键词:隔代照料;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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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对年轻女性而言,社会托育服务发展不足带来的工作—育儿失衡就是她们面临的主要矛盾。当前,女性的职场期许较高,实现家庭和事业双赢的意愿较强。但是在过去30多年中,人的再生产成本回归家庭,生育和工作似是“鱼和熊掌”。这极大地制约了女性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全面两孩政策目标的实现。探索符合国情的3岁以下托育服务体系及服务模式,将隔代照料纳入该体系中,有助于补齐社会托育服务不足的短板,完善全面两孩政策的配套制度安排,实现“幼有所育”的发展目标。
将隔代照料纳入托育服务体系的必要性
目前,在托育服务总量不足、结构失衡、服务质量无保的情况下,祖辈已自发地成为婴幼儿照料的主体人群。
约4/5的婴幼儿由祖辈照料。不同研究因调查对象、调查地点、儿童年龄等因素之别,隔代照料占比存在一定差异,但至少一半以上婴幼儿接受隔代抚育,有的地方高达90%。2016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城市家庭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需求调查”的结果表明,祖辈照料占照料者的80%,形成“4/5现象”(包括辅助性的日间看护)。
全面两孩政策加剧隔代照料需求。中国人普婚普育,且生育一孩是家庭内在的刚性需求,但二孩生育则会权衡生育与职业发展之间的成本—效益。育儿成本居高不下,使得安全、便捷、经济的隔代照料成为二孩生育的重要砝码,是很多家庭的不二选择。多地的调研都有一个共同指向:若有老人帮忙带孩子,女性更可能继续生育,反之亦然。
隔代照料“有实无名”。代际互惠是普遍现象,在延续传统中实现家庭功能。隔代照料客观上分担了政府的责任,却被视为自然形态和天经地义,其社会服务功能未受到政府重视,处于“志愿者”和“义务化”状态。照料主体的基本权益也未受到应有保护,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老年群体福祉的改善。
隔代照料“有养乏教”。隔代照料既是两代人的主动选择,但也可能是迫不得已的无奈之举。“隔辈亲”可能导致老年人溺爱孙辈,凭经验行事,养有余而教不足,难以实现父母“科学早教”之愿,代际之间难免发生冲突。
隔代照料“有心无力”。由于照料主体多年近花甲,而“过度育儿”之风更使婴幼儿照料格外劳心费力。对于长孙,祖辈多自愿帮忙照料,但对次孙,祖辈因年事已高,健康状况衰退,多有有心无力之感。老人若病倒,双薪子女家庭“两端”同时失守,加重子女负担。同时,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延迟退休政策的出台,部分年轻老人还要照顾他们的父辈,隔代照料更难以为继。
隔代照料是符合国情的一种照料模式
将隔代照料纳入3岁以下托育服务体系,是由中国历史文化、家庭代际传承和基本国情决定的,是符合国情的一种照料模式。
填补公共服务空缺。在现代社会,婴幼儿抚育是一项重要的公共服务内容。但是,2017年中国人民大学四城市0—3岁托育需求调查结果表明,1岁前婴幼儿入托比例为1.82%,1—2岁为1.48%,2—3岁为7%;3岁前有入托经历的仅占4.29%,但有48%的家庭有此需求。因重建托育服务体系需较长时日,在过渡阶段,将具有即时性和安全可靠性的隔代照料纳入服务体系,是补齐公共服务短板、破解婴幼儿照料难题的有效模式。
实现成本最优。部分私营托幼机构的“虐童”现象,加剧了家长的信任危机。对孩子安全和基本需求得不到满足的忧虑,使家长不放心将不能清晰表达的幼儿托付于此。隔代照料让孩子的父母省心、省力和省钱,能给孩子提供全身心和全方位的关爱呵护,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年轻夫妇的照料负担,节省托育费用,一举多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