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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实行个人医保账户家庭共享
2018年07月05日 11:14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刘佳华 字号
关键词:个人医保账户;家庭共享;广西

内容摘要:记者近日从广西人社厅获悉:2018年7月1日起,广西在全区范围内实施个人医保账户“家庭共享”政策,充分发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的保障功能,增强互助共济性,提高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减轻参保人员及其家庭成员医疗费用负担。

关键词:个人医保账户;家庭共享;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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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日报南宁7月4日电 (记者刘佳华)记者近日从广西人社厅获悉:2018年7月1日起,广西在全区范围内实施个人医保账户“家庭共享”政策,充分发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的保障功能,增强互助共济性,提高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减轻参保人员及其家庭成员医疗费用负担。

  广西全区范围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上的资金,可用于支付本人和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或住院治疗产生的、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及健康体检的费用。其中,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既包括政策范围内应由个人自付的费用,也包括个人自费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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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刘佳华 工作单位: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耿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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