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新形势下,研究社会领域重大风险特点,寻找防范化解社会风险的办法和机制,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的问题,也是社科研究工作的一项任务。防范化解重大社会风险的实践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减少风险源,是防范化解重大社会风险的前提。作重大决策前,要全面评估待评事项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科学预测相关利益群体的接受度和社会影响,提前预设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做到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有专项预案,对可能的紧急情况和突发风险有充分评估,对个别特殊问题掌握有针对性的处理措施。防范化解社会风险,改变“各扫门前雪”的分散化、碎片化管理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机制、沟通协作机制、组织领导机制建设,使得咨询、指挥、协调、执行等部门和人员少摩擦、多协作,能够保证在重大风险面前统一行动,实现跨地区、跨部门重大风险防控有机协同联动。
关键词:社会风险;防范化解;风险防控;安全感;决策;治安;人民;安全生产;风险评估;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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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对我国防范化解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金融等七大领域重大风险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社会领域涉及社会治安、教育、医疗、安全生产等各个方面,与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直接关乎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新形势下,研究社会领域重大风险特点,寻找防范化解社会风险的办法和机制,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的问题,也是社科研究工作的一项任务。
社会风险呈现新特征
一是从单一走向叠加,呈现共生性。社会风险由单一的经济发展问题,转变为与政治、经济、文化、生态文明等各个领域的风险相互影响、相互转化的问题。
二是从隐性转向显性,呈现公开性。借助网络信息技术进步和电子政务平台发展,各种社会风险呈现出直接、公开、显性的特征,从隐性转向显性,从后台走向前台。
三是诉求内容呈现多元性。广大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增强,表达诉求的内容、途径与形式日趋多元。大多数人会通过理性与法治方式维护自身利益,极少数情况下可能会激化出网络暴力、群体事件等极端行为。
四是大部分社会风险发生概率低,具有可控性。社会风险不同于自然灾害,它是经济发展、技术进步、公共政策、社会治理等正常运行的结果。尽管潜在风险增加,但并不说明社会“不安全”了,因为大多数社会风险不仅可预测,还可以通过提升公共政策水平、社会治理能力、风险应急能力,及时预防、科学化解。
防范化解重大社会风险的实践
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减少风险源,是防范化解重大社会风险的前提。风险与社会发展共生共存。在实践工作中,深入推进各项民生工程,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全过程。
做实做细本职工作,减少纠纷点,是防范化解重大社会风险的基础。各级各部门要下大气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全面做好就业、教育、社会保障、医药卫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住房市场调控等各方面工作,不断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推进正确思维方法,坚持法治化,是防控化解重大社会风险的武器。强化组织领导、责任落实、督办考核,法治思维指导下的风险化解工作。切实提高法治思维,应对和化解风险,不能乱作为、胡作为,要依法行政、依法作为,每一条举措和每项成绩,都要经得起党纪国法的检验。
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防范化解重大社会风险的保障。化解重大社会风险,必须增强防控合力。一是坚持群众路线,强化重大决策的民主参与、信息公开,将群众力量作为风险防控的重要补充。二是解决政策性或专业性强的风险事件时,积极引入行业领域专家,积极发挥专业技能人才的科学解释和专业服务。三是积极推动完善社会稳定风险防控的第三方评估办法,发挥第三方独立、公正、客观的特有优势,提升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科学性与针对性,把决策过程变成尊重民意、化解民忧、维护民利的过程。
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防范化解重大社会风险的标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必须站稳人民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提升政治站位、提高工作能力。各级干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正确解决防控风险工作“为了谁”“依靠谁”“为谁防”“防什么”“怎么防”等问题。坚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作为制定政策的依据,把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风险防控与化解工作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