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农业农村部2018年 4月 23日公布的数据显示,当前我国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已达1.74亿,进城务工对农民工家庭夫妻权力关系的影响成为学界关注的重要议题。本文作者通过研究发现,农民夫妻进城后,原有的在进城之前就已经形成的“男主女从”的权力关系复制到了城市,不利于女性农民工的职业和个人发展。为提升流动女性的家庭地位,首先需要转变农民工的传统性别分工观念,宣传现代的性别分工观念。已有研究多采用资源理论和父权理论对流动引发的权力关系的变化进行解释,多从结构维度用家务分工和家庭权力分配的结果来衡量夫妻之间的权力关系,缺少过程维度的考察,也就是说缺少对家务分工和家庭权力分配形成过程的考察。
关键词:流动;农民工夫妻;权力关系;农村;女性;性别分工;进城;本位;农民工家庭;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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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2018年4月23日公布的数据显示,当前我国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已达1.74亿,进城务工对农民工家庭夫妻权力关系的影响成为学界关注的重要议题。本文作者通过研究发现,农民夫妻进城后,原有的在进城之前就已经形成的“男主女从”的权力关系复制到了城市,不利于女性农民工的职业和个人发展。为提升流动女性的家庭地位,首先需要转变农民工的传统性别分工观念,宣传现代的性别分工观念;其次,应通过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流动女性的能力。
农业农村部2018年4月23日公布的数据显示,当前我国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已达1.74亿。农民夫妻共同进城打工的数量日益增多,那么农民夫妻在城乡之间的流动会否引起夫妻权力关系的变化?
国内外学术界在研究农民工流动与性别关系方面一般有两种看法:乐观派认为流动会推动性别关系走向平等;悲观派则认为流动并不会带来性别关系的平等。已有研究多采用资源理论和父权理论对流动引发的权力关系的变化进行解释,多从结构维度用家务分工和家庭权力分配的结果来衡量夫妻之间的权力关系,缺少过程维度的考察,也就是说缺少对家务分工和家庭权力分配形成过程的考察。
本文以进城农民工家庭为研究对象,采用定性研究方法,探讨了城乡流动对农民工家庭夫妻权力关系的影响。研究发现,农民夫妻共同进城后,原有的在进城之前就已经形成的“男主外、女主内”分工模式和“男主女从”的权力关系复制到了城市,换言之,农民工夫妻之间不平等的权力关系在城市得以延续。笔者重点分析了农民工夫妻之间不平等的权力关系得以延续的具体原因。
基于比较优势,传统家庭性别分工模式得以延续
“男主外、女主内”的分工模式是夫妻在共同生活中形成的,而且这种分工建基于“能力”之上。调查发现,农民工家庭,丈夫的文化程度普遍高于妻子,经历也比妻子丰富。丈夫的“能力”显著高于妻子,在夫妻外出打工之前就如此,出来后依然如此。相对而言,丈夫对家庭外事务投入的时间和精力会多,因而在家庭外事务的处理上更有经验。而妻子在家庭事务上投入的时间和精力多些,因此在做家务方面拥有优势。
贝克尔认为,当男女在人力资本上投资相同时,如果妇女在家庭部门较之丈夫有比较优势,那么一个有两种性别的、有效率的家庭,就会把妇女的主要时间配置到家庭部门,而把男子的主要时间配置到市场部门。贝克尔的比较优势理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释上述这种分工现象。
传统社会性别规范的内化与维持
传统社会性别规范规定了男性养家,女性持家的角色规范。农民工夫妻在意识上已经接受、内化了这样一种观念:养家糊口的责任主要由丈夫来承担,持家的责任由妻子来负责。他们在意识层面这么认为,在现实生活中也如此实践。也就是说,农民工夫妻不仅建立了关于“男人”与“女人”的类型范畴,而且接受了相关的行为规范。在笔者的调查中,受访对象普遍认为,男人挣钱养家女人料理家庭的分工是合理的。
虽然,农民工夫妻从市场化程度相对较低的地区迁移到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的地区,夫妻之间的家庭分工内容与流出地相比有一定改变,如丈夫们从务农转变为从事非农职业,妻子们的家务内容则简单了许多,至少不用再喂猪。然而,从文化的角度看,农民工夫妻仍然在同一文化(儒家文化)区内流动。
同时受户籍制度限制,农民工夫妻的流动只是暂时的流动,而非永久性的流动,因此他们绝大部分是要回到农村社区生活的。农村社区的亚文化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父权文化,父权文化与传统性别规范相互支持,因此导致农民工夫妻在流入地依旧维持老家就已经形成的分工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