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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政府:网络社会治理的公权力体系
2017年08月14日 13:56 来源:《中国行政管理》 作者:陈国权 孙韶阳 字号

内容摘要:

关键词:网络社会;治理;权力体系;现实社会;网民

作者简介:

  摘 要: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社会日渐繁荣,线上生活日益成为人们生活的重要方式,但网络社会的流动性、隐匿性、共态性和公共性特征在赋予自身极大潜能的同时,也带来了网络治理中公民与网民的身份错位、地域与网域的对接失调、线上与线下的管理失序以及公域与私域的分野消弭等治理困境。线上政府就是应对网络社会治理而提出的,以网络安全保障、网络市场监管、网络公共服务和网络秩序管理为其职能的政府构架,旨在维护线上生活法治秩序,保障线上优良公共服务。在线上政府的建构过程中,要建立有效的线上政府-线下政府纵向秩序协调机制,充分发展横向网络治理机制。当然,线上政府与线下政府一样存在滥用权力的可能,因此还要防止线上政府权力在网络空间中的失范,防范线上政府的权力滥用。

  关键词:线上政府;网络社会;网络治理;数据权力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与数字技术的指数型革新,我们正在经历一个互联网热潮方兴未艾,大数据浪潮汹涌而来的快速变革时代。一方面,我们享受着网络与技术带来的跨越时空的便捷、秒速运转的效率和海量更新的知识;另一方面,我们也无法摆脱在网络世界中遭受恶意攻击的担忧、晦暗权力的裹挟和无所遁形的恐惧。在网络社会已成为重要社会形态,线上生活已占据人们生活主流的今天,有鉴于此,本文尝试将网络社会纳入政府治理的宏观框架,讨论线上生活存在的公共难题,提出线上政府的构建设想,分析线上政府的治理机制,致力于实现网络社会的法治化治理。

  一、网络社会特征及其治理困境

  自20世纪90年代互联网引入中国至今,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使中国社会留下了互联网时代的深刻烙印,不止于此,一个以网络应用为基本特征、与传统社会既分离又关联的中国网络社会正在形成。网络社会吸引了许多中外研究者的探究目光,对网络社会的认识和研究也经历了从基于物理设备架构的网络空间到作为一个新的社会形态的网络社会的发展过程。技术架构的网络空间为网络社会提供了新的互动路径和运行逻辑,而新的社会形态又为网络社会注入了意识形态和文化氛围,使网络社会融合了网络技术与传统社会的特征的同时,还产生着奇妙的组织反应,演变出更为复杂和深刻的社会特性,体现为流动性、隐匿性、共态性和公共性的社会特征。

  流动性意味着网络社会在信息流动、关系流动、人员流动和资本流动的速度和广度上都超越了传统社会。鲍曼曾将当代社会的特征总结为“流动的现代性”,[1]网络社会的发展无疑从空间拓展和技术提升上为社会的流动性提供了助力。卡斯特在分析网络社会中提出了“流动空间(space of flows)”的概念,[2]网络社会中一切事物都围绕信息、资本、技术的流动而建立起关系结构,网络空间通过网络节点和核心之间的流动实现其信息化、社会化,并与其它空间发生着动态的权力关系和资本关系。网络节点之间快速的信息交换与关系流动还使得传统的权威中心难以牢固确立,使网络社会呈现出无中心、扁平化的特点,权威可以随时建立,流动性又能将其随时击破,网络社会呈现出比传统社会更为复杂的运行模式。

  隐匿性既表明网络社会的运行机制处于“黑箱”之中,也喻示着网络社会的权力运行法则遁于无形。网络社会中信息、资本、关系的流动背后依赖的是算法的推动,算法本身的技术壁垒以及产权保护使得推动网络社会运行的算法难以透明,且随着社会复杂性的提升算法也变得越来越复杂。复杂算法的存在使网络社会成为一个“黑箱”,“虽然我们可以获得黑箱的输入和输出信息,却无法弄清楚输入数据如何变为输出数据”。[3]在这个黑箱之中,权力也突破了传统基于信息控制的管理体系中对权力的配置和约束,实现了权力的隐身。在符号化、流动化和意义建构的网络空间之中,存在权力主客体交换的随机性,权力的客体可能意识不到权力关系的存在,权力就能在认知以外和无意识的层面上实现,完成自身的隐身。[4]而在这个过程中,价值观、特权就被隐藏在了算法的编码规则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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