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综合性扶贫/社会组织/贫困/行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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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经过多年的扶贫攻坚,西部地区贫困人口大幅下降,人民生活质量有了一定的提升。但是我国西部农村地区的发展还远远落后于其他地区,贫困问题依然严峻,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来说仍是挑战。在西部农村贫困问题上,权利贫困应受到与物质贫困同等的重视。在反贫困战略上,要从经济、生态、人力、社会多个方面共同着力,从多方面、多维度共同推进,构建以人为本的可持续的发展,同时注重发展社区文化、促进社区内外群体融合的综合性发展模式,从而达到脱贫攻坚的目标。
关 键 词:综合性扶贫/社会组织/贫困/行动研究
标题注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刑满释放青少年的社会适应状况及其促进对策研究”(15BSH130)。
作者简介:井世洁,赵平,华东政法大学社会发展学院,上海,201620 井世洁(1974- ),女,满族,副教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基层社会治理。
西部农村反贫困问题长期以来一直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从“精准扶贫”重要思想的提出与贯彻落实,到加强东西部扶贫协同工作等政策的颁布与施行,这些扶贫战略的实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效,西部农村贫困人口的数量已经显著下降,贫困发生率也明显降低。但是,必须引起重视的是,西部农村地区的贫困形势依然严峻,尤其是西部11个特困地区,贫困区域集中连片,贫困成因复杂、程度较深,扶贫形势严峻、任务艰巨。
目前,国家针对西部农村的扶贫政策与措施主要有四种类型: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国际合作扶贫和社会扶贫。其中社会扶贫模式以其能够调动广泛的社会力量,因地制宜地从多角度、多层次为西部贫困农村地区提供帮扶,体现出了极大的优势。在《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简称《纲要》)中,“社会帮扶、共同致富”被看作是现阶段扶贫的重要原则之一,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完善机制、拓展领域、注重实效、提高水平是扶贫工作的重中之重。[1]这表明,现阶段在扶贫攻坚中政府是最重要的一支力量,如社会组织、基金会、社会企业等,同时也应该整合社会力量参与到扶贫中去,发挥各个力量所长,共同对抗贫困。
甘肃省Y县Z村是甘肃省国家级贫困县中的重点扶贫村,地处甘肃省中部,属于连片扶贫地区的六盘山区,贫困发生率83.3%;距省会城市兰州100公里左右,通村公路一条;共有地域面积10200亩,其中耕地面积3136.38亩,人均占有耕地5.04亩;全村共有167户村民,622人,劳力469人,其中贫困户140户488人(含低保户120人,扶贫低保户113人,五保户5人)。2015年Z村人均纯收入2060元,在全乡排名倒数第二名。2016年8月,在甘肃省全面实施精准扶贫的形势下,甘肃省M社工机构在某基金会和当地政府的支持下,成立了Z村扶贫项目组,开展了“甘肃省Z村综合发展项目”。本文以入驻Z村的社会工作机构——甘肃省M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为平台,以行动研究作为研究方法,开展了为期1年的综合扶贫工作,对Z村村民的贫困状态进行深入调研,力图准确把握其需求,并制定以村民为主体的工作计划,强化村落内部社会资本,提升人力资本素质,发展生态农业,提升整个村落的反贫困能力,并最终达成全村脱贫的目标。
一、关于西部反贫困的研究述评
经过对西部反贫困问题研究的梳理后发现,相关研究主要呈现出三个特点。
(一)侧重于针对导致贫困的外部因素及改善的研究
关注此类问题的学者,有的侧重生态的改善,即从造成我国西部地区贫困最主要的因素——生态环境视角出发,提出生态建设应与扶贫开发同步进行,生态恢复与脱贫致富相互协调的观点,[2]主张把生态治理与地质灾害防治相结合,加大人力资本开发和跨区域生态补偿,实现生态与社会经济的良性循环;[3]有些学者较侧重于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研究,认为西部经济开发缺乏经济管理体制、投融资体制、产权制度等,提出依靠制度创新促进经济跨越式发展,[4]主张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角度,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5];还有学者认为完善扶贫制度更为重要,指出在我国农村扶贫中存在制度性陷阱,[6]应加强扶贫制度建设,相应地调整我国扶贫战略、制度设计和政策[7],并从具体制度着手展开探究,如探讨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之间的衔接问题以及对政府主导扶贫制度目标的探索[8]等。
应该说,扶贫应更关注人本身的发展。我国早在20世纪末期便提出了“扶贫先扶智”的思想,强调我国应实施人本式的扶贫模式。[9]与之观点相同的学者也认为,新时期要走出困境,必须调整定位,在开发式扶贫道路上,关键要实施人力资本开发。[10]但是如何开拓以人为本的扶贫策略,大多数研究都是从教育、培训等方面展开,如尹飞萧、连大鹏等人的研究,而对人本身发展的关注较为不足,忽略了农民本身才是发展的主体,缺乏对如何较好发展人力资本的探索。
(二)对社会力量参与扶贫问题的关注度提高
从实践层面来看,长期以来,我国的扶贫一直由政府主导。但是,政府主导型扶贫模式受到政府失灵的困扰,扶贫资源难以有效到达贫困户,[11]同时也存在着扶贫目标偏离和转换等问题,[8]非政府组织能够依靠自身独特优势,弥补政府责任缺失和市场失灵,成为政策扶贫的必要而有益的补充。中国的扶贫开发任务艰巨而复杂,社会组织应参与到扶贫工作中,形成政府与NGO组织的战略性合作。[12]相对于政府扶贫来说,从扶贫对象的选择、扶贫资源的投入、扶贫项目的监管到扶贫效果的评估,非政府组织在每一个环节上都有其独特的运行逻辑。[13]
从政策层面来看,我国的反贫困模式经历了大规模区域性扶贫开发模式(20世纪80年代初)、山区综合开发模式(20世纪末)、参与式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模式(21世纪初)与合作式扶贫模式(近10年)。政府从重视满足贫困群体的普遍性需求,到寻求与其他社会力量合作,体现出扶贫主体从单一的参与主体到多元化的参与主体的转变。[14]因此,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既是实践的需要,也是扶贫政策的需要。但是,以往的研究却多侧重政府主导式扶贫的成效和扶贫策略,对社会扶贫中社会组织如何参与扶贫及扶贫成效等方面缺乏应有重视。
(三)侧重于从单一因素讨论反贫困策略
在反贫困策略方面,有些学者较关注扶贫中的经济增长效应,如研究连片特困地区中央扶贫资金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15]以及对农村经济增长政策的扶贫效应研究等;[16]有些学者则较为关注扶贫中的社会资本,探讨社会资本在减轻农村贫困中的作用,[17]提出社会资本视角的反贫困工作应该从培育家庭外的社会资本、消除社会排斥和构建贫困者的社会支持网络等方面着手;[18]还有一些学者更关注人力资本的作用,如彭腾、谢仁寿等人。
但是山区农村的综合发展程度较为落后,应提高农村的总体发展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协调发展。[19]在农村扶贫中,服务对象的问题是综合的、服务对象的生活困境是综合的、农村文化和社会结构是综合的,这不能通过一两个专业活动解决。[20]只从单因素提高农村的反贫困水平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加强对农村综合发展的探索,增加农村综合协调发展的研究。
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通过笔者参与的一项甘肃省Z村综合扶贫项目,以行动研究的视角,探究行动研究者对社区居民需求的回应,以及通过赋权当地村民,使他们成为发展的主体,建设贫困人群的反贫困能力,改变以往扶贫研究中农民主体缺位的情况,探索发展人力资本的途径及其效果。同时,本文从实践层面,探索社会组织参与农村扶贫的优势和经验,为建设社会扶贫的格局提供经验;从经济、生态、人力和社会等多方面综合的角度,提出农民可持续性应对贫困的策略,探索山区农村协调发展的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