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评论 >> 草根说事
加强大病众筹平台监管
2016年11月02日 09:4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周继坚 字号

内容摘要:但是,这种新型公益模式因为平台的审核能力不足、资金监管不严等问题,导致筹款平台上,有人夸大病情募捐,有人在病情尚未确诊就筹款,甚至有涉嫌窃取病人资料、欺骗爱心人士捐款等现象出现。应该说,借助网络平台为社会爱心人士和患者架起沟通的桥梁,帮助经济能力不足的重病患者获得必要的医疗费用,不失为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大病救治的好渠道,其发起初衷和沟通形式都值得肯定。另一方面,“诈捐”行为如果情节严重,将涉嫌违法犯罪,有关主管部门更应该加大打击力度,及时将不法分子绳之以法,维护广大爱心人士的合法权益。同时,大病众筹平台建设不应是单纯的商业行为,而需要突出其公益属性,这就需要主管部门和公益团体的介入,以增强其运行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关键词:主管部门;筹款;病情;爱心;审核;设计者;力量;身份证;求助;网络

作者简介:

  据媒体报道,随着大病众筹在网络社交平台出现,患者可通过众筹平台获得社会爱心捐款。但是,这种新型公益模式因为平台的审核能力不足、资金监管不严等问题,导致筹款平台上,有人夸大病情募捐,有人在病情尚未确诊就筹款,甚至有涉嫌窃取病人资料、欺骗爱心人士捐款等现象出现。

  应该说,借助网络平台为社会爱心人士和患者架起沟通的桥梁,帮助经济能力不足的重病患者获得必要的医疗费用,不失为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大病救治的好渠道,其发起初衷和沟通形式都值得肯定。但是,如果“诈捐”现象得不到有效遏制,此类平台的权威性无疑将大打折扣。更为严重的是,如果此类行为长期得不到纠正,公众将对此类平台失去信任,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将难以再通过此类渠道获得救助。

  问题的关键在于审核把关。一些众筹平台发起筹款的流程十分简单,患者本人或其直系亲属上传身份证明和病情诊断等材料,创建个人求助项目,即可分享到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上,发动亲朋好友筹款。多数众筹平台的求助项目,发起人可自行设定筹款金额。这些设计虽然极大地便利了患者发起筹款,但由于没有科学的核查机制,为一些人夸大病情、虚构病情,甚至盗取他人信息进行“诈捐”留下了空间。

  作为大病众筹平台的设计者,毫无疑问应当承担起信息审核第一把关人的责任。可以说,设计者虽然要求提交身份证明和诊断材料等有效证明,但在实践中发现,由于人员不足和专业背景缺失,这些把关手段很容易被“诈捐”者突破。为此,大病众筹平台应该通过完善平台功能设计,增加更有分量的核验手段。同时,对于资金募集的代管等环节,众筹平台的设计者也应制订明确的监管规则,规避挪用资金的嫌疑。

  除此之外,医疗服务和互联网主管部门应当有所作为。一方面,大病众筹平台如果利用得好,完全可以成为借助社会力量解决患者大病负担的有效渠道。尽管我国已经建立起大病医保的兜底网络,但大病保险仍在不断拓展覆盖范围和病种,目前还难以覆盖所有的大病患者,社会力量、社会爱心完全可以在这方面有所作为。并且大病众筹平台提供了一种便捷高效的尝试,有关主管部门完全可以通过加强规范和扶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大病救治。

  另一方面,“诈捐”行为如果情节严重,将涉嫌违法犯罪,有关主管部门更应该加大打击力度,及时将不法分子绳之以法,维护广大爱心人士的合法权益。治理大病众筹平台也是互联网管理的一部分,决不能让大病众筹成为诚信灰色地带。同时,大病众筹平台建设不应是单纯的商业行为,而需要突出其公益属性,这就需要主管部门和公益团体的介入,以增强其运行的专业性和规范性。在必要的信息核验和政策指导方面,有关医疗机构和政府部门应当提供必要帮助,共同把好事办好。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于翠杰)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