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党的十八大后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在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做出了“三位一体”的概括,要求“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由道路、理论体系、制度三位一体构成的”,要求全党“……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22]。总之,“四个自信”,就是作为自我认识和评价主体的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民族坚信,自己开辟和创造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历史必由之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立于时代前沿的科学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具有明显优势的先进制度.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习近平;实践;理论体系;制度;马克思主义;文化;中国共产党;信念;人民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田心铭(1947- ),男,湖北荆州人,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原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北京 100081
原发信息:《学习论坛》(郑州)2017年第20179期 第5-11页
内容提要:“四个自信”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形成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内容,其精神实质是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四个自信”既有理论根据,又有实践根据。其理论根据是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其实践根据是9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和辉煌成就。“四个自信”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即一种精神支柱作用。
关 键 词:“四个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
“四个自信”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形成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内容。2017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他谈到筹备党的十九大时再次强调“四个自信”。我们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按照党中央部署推进常态化制度化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四个自信”。本文就此谈谈学习体会。
一、“四个自信”的精神实质
笔者认为,“四个自信”思想的第一个关键词是没有显露在字面上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中央提出坚定“四个自信”,其精神实质是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学习、领会“四个自信”,首先必须抓住这个精神实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开放以来的7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逐步绘就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蓝图,集中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1]。这一论述为我们学习和理解“四个自信”指明了方向,那就是要沿着历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脚印,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去探寻“四个自信”形成的历程和它的精神实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90多年来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团结带领人民长期实践、接力探索取得的根本成就。“四个自信”思想是伴随着这一实践和探索过程逐步形成的。
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成立后,历经千辛万苦,找到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和社会主义改造道路,领导人民在中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这一征途的重要历史关头,我们党都明确宣示了对自己选择的道路和从事的事业的坚定信念。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际,毛泽东宣告:“……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2]“中国人民的不屈不挠的努力必将稳步地达到自己的目的。”[3]“我们民族的前途是无限光明的。”[4]“中国的历史,从此开辟了一个新的时代。”[5]1954年,我国召开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并制定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毛泽东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开幕词中说:“我们正在前进。我们正在做我们的前人从来没有做过的极其光荣而伟大的事业。我们的目的一定要达到。我们的目的一定能够达到。”[6]从此,这些掷地有声的名言一直鼓舞着中国人民满怀信心地向着建设一个伟大社会主义国家的目标前进。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过几年探索,到1982年党召开改革开放新时期以来的首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即党的十二大时,一条从中国实际出发探索出的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开始明晰起来。我们党把它称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邓小平在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说:“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7]这一宣示标志着党明确把自己的道路称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从此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写在党的旗帜上。此后,从1987年党的十三大到2012年党的十八大,党的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无一例外地都以“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从2002年党的十六大开始,这一表述变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关键词,彰显了党始终自信地高举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前进。经过不断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逐步展开。
1987年召开的党的十三大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道路”进行阐述。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马克思主义与我国实践的结合,有两次历史性飞跃。第一次飞跃找到了有中国特色的革命道路,把革命引向胜利。第二次飞跃发生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开始找到一条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道路,开辟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新阶段”[8]。党的十三大报告阐明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从而明确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道路的主要内容。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党和人民所从事的实践,也是来自实践又指引实践发展的理论。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是在良性互动中相互作用、不断发展的。继党的十二大和十三大提出和阐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道路”后,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了“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这一概念。党的十四大报告指出,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14年实践中,我们党“逐步形成和发展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9],“它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与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10]。报告从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发展阶段、根本任务、发展动力、外部条件、政治保证、战略步骤、领导力量和依靠力量以及祖国统一九个方面概括了这一理论的主要内容。
1997年召开的党的十五大以“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为主题,提出了“邓小平理论”这一概念,并把它写在党的旗帜上[11]。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邓小平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12]报告在阐述邓小平理论时指出:“总起来说,邓小平理论形成了新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科学体系。”[13]这个理论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初步回答了中国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等一系列基本问题,指导我们党制定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党的十五大报告还把党的基本路线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几个方面展开,阐明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14]。至此,“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和“理论”两位一体的科学内涵清楚地展现出来,表明我们对“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自信,包括道路自信和理论自信两个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