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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多措并举做好文物安全工作
2017年09月01日 14:34 来源:中国文物信息网 作者:淮文 字号

内容摘要:创建综合管理实验区随着各级各类文物保护单位数量的不断增加,文物保护工作任务日益繁重,淮安市因地制宜创建全省文物安全综合管理实验区,着力探索淮安特色文物保护模式。完善文物执法队伍建设,将文物执法工作纳入各级文化综合执法范畴,定期组织文物执法培训,提高文物行政执法能力,规范文物行政执法程序及执法文案。在对部分文物点实时监控的同时,淮安市拟聘请100名文物保护志愿者(给予一定补贴),定期(每周不少于1次)对全市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安全巡查,发现情况及时向所属县(区)文物主管部门报告。

关键词:文物保护;淮安市;文物工作;安全工作;行政执法;基本建设项目;属地管理;执法队伍;主管部门;实验区

作者简介:

  近年来,江苏省淮安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依托丰富的文化资源,将文物工作作为实施文化建设工程的重要内容,并采取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推进文物安全工作。

  增强使命担当

  今年上半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安保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文物局在全国范围开展文物安全大排查行动。为确保排查工作扎实开展,淮安市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成立淮安市 “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行动”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学习习总书记关于文物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排查行动方案,强化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坚持行业指导,属地管理;坚持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筑牢文物安全防范底线的思想认识。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制定了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排查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市本级与县(区)党委、政府履行文物安全保护主体责任;市县(区)文物部门切实承担起文物保护监督和制度建设、安全执法队伍建设、文物安全应急预案及事故处置等具体责任;各级各类文物单位切实履行直接责任,加强对自身文物安全状况开展排查摸底,查清问题,列明隐患。三是全面开展排查。淮安是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全市共有世界文化遗产1处,全国重点文保单位11处,省级文保单位24处,市级文保单位147处(待公布第五批市级文保单位16处),县(区)级文保单位及其他不可移动文物点1000余处,系统内文物收藏单位9家,可移动文物18520件(套)。目前,全市已完成县(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自查和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下一步,将对照排查情况,列出整改措施和责任清单,立行立改,确保文物安全无死角、无隐患、无事故。

  健全制度机制

  全面提升文物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是确保文物安全的重要保障。淮安市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进一步夯实制度基础。实行一把手安全责任制,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做到文物安全无缝化管理。坚持落实安全巡查制度,全市各级文物行政执法部门对辖区内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不定期安全巡查,对于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单位,及时通知其管理部门做好相关整改工作。严格执行事故专报机制,与公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一旦发生事故,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和文物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力争将损失控制在最低程度。二是进一步完善协调机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如何做好新时期文物工作,印发了《市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重新调整成立了淮安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大运河淮安段遗产保护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成员会议,研究解决文物保护重大问题,将文物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健全与公安、海关、工商等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实现多部门文物安全信息共享,切实保护文物安全。三是进一步强化法律保障。紧紧抓住淮安获得地方立法权的契机,积极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将文物保护条例制定列入工作计划,从法律层面加强文物安全工作。2016年,启动条例编制工作;目前,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已完成《淮安文物保护条例》(草案),预计年内出台。

  创建综合管理实验区

  随着各级各类文物保护单位数量的不断增加,文物保护工作任务日益繁重,淮安市因地制宜创建全省文物安全综合管理实验区,着力探索淮安特色文物保护模式。一是坚持科技创新。在“淮安市大运河监控平台”基础上完善二维基础地理(GIS)信息库系统,以及文物“两线”图层标注,包括不可移动文物点、博物馆、大遗址、古村落、古镇等。同时,对接重点文保单位“三防”(安防、消防、防雷)系统,对数据进行二次分析,做预防性预警,实现已有资源有效利用,避免重复投入;选取部分文物点安装实时监控设备,实现对全市文化遗产监管的智能化。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涉及文物基本建设项目审批工作,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办事,推进涉及文物基本建设项目联审机制建设。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文物行政许可工作,全面落实行政许可事项进中心。制定文物保护工程图审制度和检查制度,加强文物保护工程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文物执法队伍建设,将文物执法工作纳入各级文化综合执法范畴,定期组织文物执法培训,提高文物行政执法能力,规范文物行政执法程序及执法文案。三是强化社会参与。利用多种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文物保护宣传工作。在对部分文物点实时监控的同时,淮安市拟聘请100名文物保护志愿者(给予一定补贴),定期(每周不少于1次)对全市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安全巡查,发现情况及时向所属县(区)文物主管部门报告。持续推进文物法人违法专项整治,营造保护文物安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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