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基于职业精神的生成规律,在职业教育国家资格框架中设计“资格”的“职业规范”纬度,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兼顾“实践性”与“审美性”,促进现代学徒制校企共同体化,构成了以职业精神为着力点提升中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理论视域和实践焦点。
关键词:人才培养;职业教育;职业规范;职业共同体
作者简介:
原标题:职业精神与中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提升
作者简介:薛栋(1979-),女,山东青岛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职业教育学院副教授,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博士,主要从事职业技术教育学基本理论研究,天津 300222
内容提要:职业活动的历史发展和实践过程表明,职业精神生成需基于职业规范的个体表达,源于职业经验的参与式理解与体验,赖于职业共同体的共同目标与身份认同。基于职业精神的生成规律,在职业教育国家资格框架中设计“资格”的“职业规范”纬度,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兼顾“实践性”与“审美性”,促进现代学徒制校企共同体化,构成了以职业精神为着力点提升中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理论视域和实践焦点。
关 键 词:职业精神 职业教育 职业规范 职业经验 职业共同体
基金项目:201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青年课题“职业院校学生职业能力与职业道德融合培育研究”(EJA140373)。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5485(2017)05-0105-07
围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中国职业教育正从“培养具有一技之长的技能型人才”走向“在保障学生技术技能培养质量的基础上,重视职业精神培育”。目前,国务院和教育部关于职业教育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均明确强调了“职业能力与职业精神融合培育”的价值取向。虽然从制度层面上,职业精神教育应成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已明确提出,然而,如何理解职业精神教育的时代意义,如何把握职业精神生成的内隐规律,进而为促进职业精神生成与职业教育过程之间的契合,建构行之有效的实践策略,需要从理论上进行深入探讨。
一、从职业精神视角探讨中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时代意义
(一)社会层面:职业精神是解决个体精神、职业组织与社会文明秩序的基础文化策略
现代化的生产被描述为“有组织的不负责任”,一方面生产组织的发展成熟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人的独立意识、效益意识、竞争观念、时间观念等,不仅迎合了市场经济的需要,也符合社会、组织和个体发展的必然趋势;另一方面,以经济利益为驱动力的市场价值取向,使得“商品人格”蔓延成为各行各业的普遍人格特征。如制造领域的偷工减料,医疗领域的“红包”交易,传媒领域的有偿新闻等。上述现象表明,成熟的市场发育并不是直接“生产”而成,它需要“人”的把控与引领。因此,中国职业教育在“为什么样的社会”培养人的问题上,首先面临着中国经济在向市场经济的现代组织社会转型和发展过程中,从传统社会脱胎而出的“人”如何成长为现代社会负责任的“职业人”。
在传统社会,家庭、村社、作坊、行会、庄园、教区、宫廷等有限的团体是人类生活的世界。有限团体的特征是边界相对明确,每个人都几乎认识所有其他人;组织规则简单明确,每个人都知道自己在团体中的位置;总之,这是一个“熟人社会”。由此,每个人都清楚自己和他人对生活于其中的团体所负有的责任,而且一种内部的互相监督使得任何不负责任的行为都要付出代价和成本。然而,随着现代市场经济制度的发展,一个以个人为本位的现代社会成为了人类的生活世界,相对于熟人社会的“具体”,现代社会是一种“抽象实存”——它存在,却无法具体地感知其存在;与此相应,对现代社会的责任也被“抽象”化。一个对“抽象”的社会负有“抽象”责任的“人”需要一个学习的过程,即在“具体”的社会性活动中,通过承担相应的“具体”责任成长为负责任的“人”。[1]在市场经济的现代社会,职业活动是最能够引导人成长为负责任的“人”的具体社会活动,因为相对于小农经济生产出来的“家社会”,计划经济生产出来的“国社会”,现代社会极大地扩展了人的能动性、个体性与主体性,也极大地扩展了人的责任范围,对在现代条件下行动的人来说,职业活动是现代人承担社会责任的主要载体,而在职业活动中现代职业人所表现出的精神状态——能否合理地理解和处理自己的行为与他人和社会的关系,能否以对社会生活的合理价值和价值选择为指导的“职业精神”,针对解决“个体精神、职业组织、社会文明秩序”三者之间的问题,虽不是全部但却是基础性和根本性的文化战略。
(二)个人层面:职业精神是理性认识“人与职业关系”的内在尺度
与所有的精神形态相同,职业精神的根基是每一个个体对职业的认识,而不是某个或某些权威的人或组织发布的解释。从这个意义上说,职业精神彰显了个体在职业世界中的生存状态,而不同个体所呈现的不同的职业生存状态则隐含着个体对“人与职业关系”的认识和把握。
人与职业的关系依赖于人对职业的工具化和价值化在分析上的区分。职业的工具化是指面向现实的技术倾向,即在现代工业化过程中,人利用职业所蕴含的技术元素促进社会的变化,在变化的过程中,人逐渐被整编进由人自身所构造的世界之中,工具主义为这种理解提供了框架。职业的价值化是指职业构成了一种新的文化体系,这种新的文化体系将整个社会世界重新构造成一种控制的对象,职业不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是已经变成了一种环境和生活方式,即人在职业中存在,职业形塑着“作为一个人的意义”。
因此,中国职业教育在“培养什么人”的问题上,虽然面对不同的职业需要传递不同的职业知识和技能,但首先应该引领个体对职业更高意义上的精神统一性进行反思,即职业实践的过程是人用自己的职业行为建构起一个更适合人生存发展需要的生活世界(包括对象和自己);职业实践建构着人的存在,见证着人之为人的真实。实质上,只有职业个体从内部世界反观自身,理解人与职业之间各种现实或可能的意义关系,进而形成人所特有的、自我认知升华后所形成的高尚的精神追求,才能实现职业教育的追求——自我的职业价值与社会理想的职业价值协调发展。
实质上,从职业精神视角探讨中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是基于对社会与人的本质认识而提出的一种职业教育思想和培养策略,其核心命题是为什么样的社会培养一部分什么样的人,其基本特征是从职业教育以外的问题来思考职业教育使命,不以仅仅满足职业教育内部需要为目的;由职业知识和技能以外的问题来思考培养目标,不以仅仅满足职业界需要为导向。中国职业教育需要站在真正关心人和社会发展的高度更深刻地把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时代意义,进而建构以职业精神为着力点提升中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理论体系。
二、对职业精神生成规律的相关思考
(一)职业精神生成动力:基于职业规范的个体表达
在传统的“技能社会”里,社会规范比个人努力更加重要。个人的才华能否得到发展,取决于是否遵从社会的权利意志,而在近代备受重视的词汇——个人的“天赋”是毫无意义的。据明清之际史学家李塨在《瘳志编》中对先秦典籍《左转·文公七年》记载的诠释,“正德、利用、厚生”囊括了中国古代职业精神的内涵并规约着古代职业教育过程的教育原则。“正德”要求工匠必须服从仁政德治的需要;“利用”是指掌握创造物质财富的生产活动;厚生则指工匠的劳动要服务于治国和惠民。[2]实质上,中国古代工匠的实践活动最根本的是“道德实践”,正是在这样一种统一的社会规范规约下,古代工匠体验并形成一种相同的非人格性的职业精神。同样,西方中世纪的“职业”在根本上也只有一个,那就是做虔诚的基督徒,在“一种被宗教所神圣化了的专制主义之下”,中世纪作坊里的工匠对职业精神的理解并没有深入到劳动本质,因为基督教徒认为“人类通过劳动可以解释灵魂秘密”的观点是极其愚蠢的。在此意义上,劳动只是一种修行生活的训练,而基于宗教和仪式所形成的标准化的职业精神正如宋儒所强调的“存天理,灭人欲”,其意义在于训练人成为教皇统治的工具。
实质上,现代职业精神的产生是建立在职业生活真正获得解放的基础之上,也就是说,只有当人的生命意义得到关注和实现之后,才会出现现代意义的职业精神。
然而,伴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发展,职业精神渐渐褪去早期的“为了把事情做好而做好”[3]的内在冲动,因为从传统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个人主义的强化日益消解了传统社会的宗教、道德、习惯等整合纽带,而在社会转型时期,新的社会整合纽带还处于形成过程中,从而造成公民道德信仰缺乏,行为失去外在约束和欲望变得毫无节制等后果。[4]面对现代社会的伦理“失范”,涂尔干重构了社会秩序与以高度分工为特征的现代社会相适应的职业伦理及其道德环境——强化职业群体为主体的民主机制,提出职业群体必须建立自己的伦理规范,通过具体的职业规范规约个人的职业行为,从而实现一种“合理的自由”[5],即规范权威约束下的个人自由。在此意义上,职业规范是推动职业精神生成的切入点,通过以职业规范为载体的外在约束力量的引导,调动从业者对职业规范所蕴含的精神意义的理解和认同,这既体现了社会对从业者行为的约束力,也充分体现了职业精神的实践特性。职业规范虽然在诸多情况下表现为对外在要求的响应,但是当这种响应成为一种自觉时,它就不是强制的,而是自由自觉、自主自律的,这种自觉是职业个体在职业活动中自我表达和实现的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