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福建近日出台规定,各设区市是所辖县(市、区)公办中职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的责任主体, 2018年前拨款标准由各设区市自主定夺,至2018年底不低于省定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关键词:经费;学校;专业类别;拨款制度;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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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报讯(记者 龙超凡 实习生 黄雪玲)福建近日出台规定,各设区市是所辖县(市、区)公办中职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的责任主体,2018年前拨款标准由各设区市自主定夺,至2018年底不低于省定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福建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专业类别划分为5档,其中财经商贸类、教育类等专业类别拨款额度最低,标准为每生每年4200元;文化艺术类拨款额度最高,标准为每生每年7000元。该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包含对中职学校的免学费补助,财政对公办中职学校由补助免学费转换为按专业核拨生均公用经费。生均公用经费使用对象是县(市、区)属公办中职学校和公办技工学校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中职技术学历教育学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