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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办评分离 质量提升的助推剂
2016年08月09日 08:32 来源:中国教育报 作者:秦旭芳 陈爱华 字号

内容摘要:编者按:随着两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各地改建、扩建、增建了一大批幼儿园,学前教育发展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局面。

关键词:学前教育;学前教育机构;评估;学前教育督导;督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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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随着两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各地改建、扩建、增建了一大批幼儿园,学前教育发展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局面。在幼儿园数量增加的同时,学前教育质量保障备受关注。

  学前周刊今起推出“学前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价大家谈”栏目,将围绕谁是评价的主体、评价指标制订的依据、评价结果如何使用等问题,邀请专家学者、园长、教师进行分析探讨,以期集思广益、群策群力,探寻适宜本土的质量保障与评价体系。

  目前,学前教育的督导评估主要由单一的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实施,且督导部门的独立性、督导人员的素质等存在问题,无法满足学前教育发展的需求。管办评分离是保障学前教育质量的重要途径,探索管办评分离的实践路径成为我们应该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

  实行管办评分离之为什么

  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需要强有力的教育督导,学前教育督导具有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等功能,能有效促进学前教育质量的提升,但是由于我国学前教育督导部门独立性较差、督导人员素质较低的原因,学前教育督导没有发挥应有的效力,阻碍了学前教育的发展。

  督导评估机构独立性不足

  目前,我国学前教育督导主要由学前教育督导部门实施,而学前教育督导部门独立性较差,在促进学前教育发展和质量提升方面显得力不从心。学前教育督导机构的设置主要存在三种模式,第一种是由政府授权但属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编制和领导;第二种是完全隶属于教育行政部门;第三种是与教育行政部门平行设置,主要负责人由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兼任。

  学前教育督导部门隶属关系不清楚,权力来源不确定,这导致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没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功能,时常出现教育行政部门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尴尬局面。学前教育机构在迎接督导时常带有迎合、应付的心理,参加督导评估的积极性较低,导致不能充分地调查出机构真正存在和面临的问题。

  学前教育督导机构独立性差的另一个表现是经费受到一定的制约,培训受到一定的限制,加上考核的制度不健全,缺乏一定的实践经验,影响了学前教育督导评估的结果。

  督导评估人员素质较低

  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效率不高的另一个原因是,督导机构人员整体素质较低且人员结构不合理。我国还没有形成完整的学前教育督导资格认证制度,督导人员的知识结构和能力未能得到充分保证,部分督导人员对国家的大政方针、现有学前教育政策的熟悉度不足;学前教育专业人员较少,部分督导人员缺乏幼儿身心发展和年龄发展特征等方面专业化知识;由于学前教育督导机构独立性差,往往成为快退休、体弱多病人员的安置场所,人员年龄结构不合理。

  督导评估人员素质较低,使得督导方案的设计、督导工具的选择、资料的收集分析、督导报告的撰写等方面科学化、规范化严重不足,阻碍了学前教育质量的提升。

  实行管办评分离之有什么

  实行管办评分离是学前教育质量提升的重要途径,实施管办评分离机制需要一定的条件保障,既包括国家政策的鼓励和支持,同时还需要一些实践的经验,来保障管办评各项措施得以有效开展。

  国家政策的高度重视

  国家对管办评分离的鼓励和支持,主要是通过一些政策法规和国家重要会议来体现的。具体包括《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促进管办评分离”,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十八届四中全会为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指明了方向,2015年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 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意见》指出,应实现教育管办评分离,等等。国家大力支持、鼓励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对管办评分离的提倡,为学前教育领域实施管办评分离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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