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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能让家委会沦为学校附庸
2016年10月20日 09:47 来源:中国教育报 作者:熊丙奇 字号

内容摘要:在有的学校,家委会的运行并不独立,还是依附于学校,往往是学校有某一想法,然后通过家委会将其“合法化”,这样的家委会就变为“工具”。

关键词:家委会;学校;家长;附庸;教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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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有的学校,家委会的运行并不独立,还是依附于学校,往往是学校有某一想法,然后通过家委会将其“合法化”,这样的家委会就变为“工具”。

  近日,南京二十九中的学生家长反映,该校实行高三年级学生家长轮流替代老师进行监考、自习课值班,这一做法引起很大争议。学校校务处一位工作人员解释称,家长反映的值早班、替监考、值晚自习等情况是由家长委员会研究决定的做法,不过具体情况他没有权限接受记者的采访,得由校领导返校后再行决定。

  究竟是谁做出的决定,还需要进一步调查。就算是由学校家委会研究决定,也暴露出其运行存在很大问题,而且,对家委会应该履行的职责并不清晰。作为学校现代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部2012年就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成立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办学管理、监督和评价,但是,有的中小学要么没成立,要么成立后只是摆设,家委会并没有发挥积极作用,反而引发争议。因此,明确家委会的议事规则、权责范围十分重要。

  就南京这所学校引发的争议来说,是由家委会独立做出的决策,还是学校借其名义推出的规定,目前还很难说。在有的学校,家委会的运行并不独立,还是依附于学校,往往是学校有某一想法,然后通过家委会将其“合法化”,这样的家委会就变成了“工具”。之所以如此,与家委会的成立机制有关,其成员并不是由全体家长选举产生,而是由校方委任,这样产生的家委会,很难代表家长,对家长负责。试想,如果由家长轮流替代教师进行监考、自习课值班,真是由家委会做出的决策,会不考虑现实困难吗?会有那么多家长质疑吗?

  再者,家委会参与学校办学管理、监督和评价,也有权责边界,不是什么都可以介入的。学校推进现代治理的目的,就是要厘清举办者、办学者、教育者、受教育者、社会机构的权责边界,家委会是代表受教育者,维护受教育者的权利。从尊重教育者的教育权出发,家委会就不能干涉课堂教学,“替代教师”。一方面,家长并非专业教育者,对教育指手画脚是对正常教学活动的干涉,会影响课堂教学,也会妨碍教师的职业化、专业化发展。另一方面,这让家长该履行的职责反而淡化,家委会参与学校管理、监督,主要应集中在保障学生权利领域,比如学校收取额外费用、订购校服、食堂卫生安全等,这是发挥家委会作用的领域。但现实中,很多学校要让家长扮演的角色,却是学校的“帮手”,把家长变为学生家庭作业辅导员、批改员,不但让家长不堪重负,还让家长本应该给孩子进行的做人教育,严重缺失。在学校的要求下,家长和孩子的关系也衍变为功利的学习和分数关系,亲子之间的活动、交流减少,这样的“家校合一”,并没有发挥各自优势,反而把学生包围在密不透风的应试教育环境中。

  学校让家长做家庭作业辅导员、批改员的做法,让家长亲自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环节,类似的做法已在多地学校中出现。这除了增加家长的教育焦虑、学生的心理压力之外,不可能起到任何积极作用。对于这种所谓的“教育改革探索”,各地、各校应该叫停。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有的省市已经出台规定,明确要求各学校不得给家长布置所谓“作业”,这是理顺家庭和学校关系的第一步。必须基于促进人格、身心健康成长来确定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职责,明确家委会参与学校办学管理、监督的权责界限,更重要的是,需要家委会民主选举产生,独立运行。

 

  (作者系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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