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通过对校园欺凌行为的意涵进行讨论并对欺凌行为、攻击行为与暴力行为进行辨析,多元运用权力根源理论、“挫折—攻击”假说、社会认知理论、精神技能理论阐释欺凌行为的成因,提出了对校园欺凌行为进行综合防治的有效策略。
关键词:校园欺凌;攻击行为;社会治理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胡春光,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410205
内容提要: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发生的越来越频繁,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学习生活造成了严重危害,校园欺凌已经不再是校内的小事,而成为全社会不容忽视的社会治理问题。通过对校园欺凌行为的意涵进行讨论并对欺凌行为、攻击行为与暴力行为进行辨析,多元运用权力根源理论、“挫折—攻击”假说、社会认知理论、精神技能理论阐释欺凌行为的成因,提出了对校园欺凌行为进行综合防治的有效策略。
关 键 词:校园欺凌 攻击行为 社会治理
一、校园欺凌:一个值得高度关注的社会问题
随着我国社会转型,社会环境失范、媒体不当宣传、网络监管失控、家庭结构变迁、青少年社会化主体缺失等,导致近期校园欺凌事件频发,学校暴力问题层出不穷,曾几何时被誉为纯净之土的温馨校园,如今却弥漫了不少暴戾之气。中国学者张文新对9235名中小学生的调查发现,小学阶段被欺凌者和欺凌者所占的比例分别是22.2%和6.2%;初中阶段被欺凌和欺凌者所占的比例是12.4%和2.6%;总体上有近1/5的学生卷入欺凌问题①。挪威的一项全国性调查显示,7-16岁的学生中,15%的人与欺凌行为有关。2015年6月日本政府公布了《儿童和青少年白皮书》,在为期6年的追踪调查中,近九成学生曾遭遇过校园欺凌②。综合国外学者的研究发现,校园欺凌者的比例约在6%到37%,欺凌受害者的比例则在8%到33%之间③。由此可见,不管是在中国还是国外,校园欺凌已经是全社会面临的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治理问题。
由于学校欺凌问题的普遍性,不少国家对此问题进行了更早的关注,例如,挪威建立了零容忍方案,发表了《反欺凌宣言》(2013年);日本颁布了《防止欺凌对策推进法》(2013年);英国教育与技能部出版了《反欺凌行动宪章》(2003年),提出应对校园欺凌现象的指导性意见;美国马萨诸塞州联邦众议院颁布了反欺凌法案(2011年),实施全面的反欺凌政策;澳大利亚专门建立了政府组织和网站,帮助学校解决欺凌现象,将每年三月的第三个星期五命名为国家“反欺凌日”。校园欺凌行为也引起我国政府的高度关注,2016年4月28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向全国各地印发了《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中小学校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行为进行专项治理,这是我国政府首次从国家层面出台文件要求对校园欺凌行为进行治理。2016年6月,李克强总理对近期校园暴力频发作出了重要批示,提出要采取措施坚决遏制校园暴力这种漠视人的尊严与生命的行为。11月,教育部等九部门又联合印发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
校园欺凌行为对青少年的身心造成了长期的负面影响,影响了他们正常的人格发展。对欺凌者而言,有研究显示,受过校园欺凌的学生在各类违纪和越轨行为的发生率上要远高于没有受过校园欺凌的学生;当他们24岁时,60%曾被逮捕,35~40%会被逮捕2~3次,成为暴力犯或罪犯的高危人群④。对目睹欺凌事件而未伸出援手的旁观者而言,内心会产生害怕与焦虑感,担心自己也可能会成为被害者,在充满暴力的环境下成长的儿童,则可能学会以暴力攻击的方式解决问题,形成攻击型人格。对欺凌被害者而言,长期遭受他人刻意的攻击和伤害,会造成他们自尊低落、害怕忧郁、沮丧焦虑、无心学业、人际退缩、逃避上学等不良反应,有的还会出现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被害者出现自杀倾向的风险也比较高。由于欺凌常常发生在教师或父母看不见的隐蔽角落,发现率极低,且被害者怕被报复不敢告知,欺凌行为容易遭到忽视,导致欺凌成为一场沉默的噩梦。欺凌者的肆无忌惮,旁观者的无动于衷,被害者的忍气吞声,如不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校园欺凌行为往往会衍生成强度更大的攻击行为或犯罪行为。
二、校园欺凌行为的意涵
(一)什么是校园欺凌行为
“欺凌”(Bullying),国内也称“欺负”,具有恃强凌弱之意。欺凌行为是一种系统性的权力滥用,容易发生在缺乏管理且有明确权力关系的社会团体中。20世纪70年代,挪威学者欧维斯(D.Olweus)最早开始对校园欺凌行为进行系统研究。他认为,欺凌行为是一群或单个学生,用某种负面行动,重复且长期地对待某特定学生或一群学生⑤p12。在欧氏定义中,欺凌行为有三个要素:意图伤害、重复且长期、不平等的权力关系;负面行动指欺凌者有意图地进行攻击性行为,这里的欺凌不只是身体攻击,也可能是情感或心理攻击,亦可区分为直接(如身体伤害)与间接(如社会孤立)的欺凌行为。换言之,无论是肢体上的踢打、言语上的威嚇、关系上的排挤,还是身体或性别上的嘲弄,都被视为欺凌。
欺凌行为的核心机制是鄙视,欺凌不是因个体被攻击而有的愤怒反应,即反应性攻击,而是涉入高兴、开心等正向情绪经验的主动性攻击。欺凌行为源于对另一个体的鄙视与贬抑,这里的贬抑有三个特性:一是赢得权力感,认为有特权控制支配另一个体;二是对差异性无法容忍,认为差异就是低人一等或不值得尊重;三是有权力排除异己⑥p21。欺凌行为强势者是找一个借口通过贬损另一个体的尊严来彰显自己的强大或优越,看到被欺凌者挫败、难过、沮丧,对欺凌者而言就是很快意、满足的事情。欺凌行为也并不止发生在同辈群体中间,欺凌行为可能在任何时候,发生在任何人身上。有研究表明,28%的学校教师曾受到学生的口头虐待,15%的教师受到以伤害为名的威胁,3%的教师则受到学生的身体攻击。这表明欺凌者并不总是身体较弱的一方,教师之所以受到欺凌,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学生认为教师不会报复⑦。因此欺凌行为不仅指欺凌者与被欺凌者在身心力量上的不均,也包括社会权力关系运用形成的力量不均。
要全面理解校园欺凌行为的意涵,我们认为可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一是欺凌行为将伤害的意图表达出来,成为刻意伤害他人的具体行动。二是有伤害的后果,包括身体的或是心理的。三是欺凌行为由有权力的一方主导,或团体排斥没有权力的一方。四是没有社会公义,侮辱人的人格或尊严。五是欺凌行为的重复性与持续性。虽然欺凌行为也包含单次行为,但典型的欺凌行为是找到合适且不反抗的被害者重复进行伤害攻击。对被害者来说,这种反复的以及预期的欺凌,就好像永无止境的酷刑,故欺凌行为具有虐待和压迫的本质。六是欺凌者有享受的证据。欺凌被害者的跪拜臣服是重要因素,而这正是欺凌者的乐趣所在。由此,本文认为校园欺凌行为,是指一群学生或单个学生故意重复地对不会报复的受害者施以长期性的身体或心理上伤害的一种攻击形式。
(二)攻击行为、欺凌行为与暴力行为
预防与治理校园欺凌行为,辨识欺凌行为很重要,要搞清楚学生是在玩粗暴游戏,还是在攻击或欺凌他人。攻击行为是指意图造成他人生理或心理的伤害,包括轻微到严重的伤害行为。暴力行为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是指使用身体的力量或权力,对个体或团体进行侵犯,其结果导致受伤、死亡,心理上的伤害、剥夺或不利发展⑧p8。欺凌行为与暴力行为都属于攻击行为,攻击行为的范围最大,但是并非所有的攻击行为与暴力行为都是欺凌行为,三者的关系如图1所示:
图1 攻击行为、欺凌行为与暴力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