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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尹志超 仇化:金融知识对互联网金融参与重要吗
2019年08月03日 14:53 来源:《财贸经济》2019年第6期 作者:尹志超 仇化 字号
2019年08月03日 14:53
来源:《财贸经济》2019年第6期 作者:尹志超 仇化

内容摘要:本文运用2017年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数据,实证检验了金融知识对互联网金融参与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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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日新月异,机遇与挑战并存,收益与风险同在,受到了党中央和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互联网金融参与门槛低、操作便捷,吸引了大量投资者,日益渗透至中国百姓的日常生活。金融知识作为影响个体金融行为和金融决策的重要因素,是否会影响人们的互联网金融参与?哪类人更容易参与到互联网金融市场之中?互联网金融的参与者是盆满钵满还是竹篮打水?在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对这些问题的回答至关重要。     

  本文利用具有全国代表性的2017年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FS)数据,探究金融知识对个人和家庭互联网金融参与及参与深度的影响,考虑到模型可能存在内生性问题,文章选取社区内除受访者外其他人的平均金融知识水平作为工具变量,使用工具变量法进行进一步估计。     

  研究发现,金融知识对互联网金融参与有显著的正向作用。个体金融知识水平越高,参与互联网金融的可能性越大,随着金融知识水平的提高,金融知识的促进作用递增。将互联网金融参与行为细分为互联网理财和网络借贷、投资行为和融资行为时,金融知识仍显著影响着个人是否参与其中,加入工具变量后的IVProbit估计结果仍然支撑本文结论。异质性分析显示,对于不同性别、年龄、风险态度和财富水平的人,金融知识对互联网金融参与的积极作用存在差异。相比于女性,男性在金融知识水平提高后参与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可能性越大,金融知识对于青年人和中年人的影响显著大于老年人。除此之外,财富水平处于40%80%的群体在获取金融知识后,参与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可能性显著提升,对于财富水平较低和较高的个体,并不存在这种影响。接受过高等教育或从事金融行业的人在自身金融知识水平提高后,参与互联网金融的可能性更大。进一步研究发现,金融知识虽增加了人们互联网金融参与深度,但对其投资收益并没有显著正向影响。  

  基于研究发现,本文认为,为保障中国互联网金融市场良性发展,不仅要从宏观角度出发,还应从微观入手。第一,应建立消费者保护机制。各级政府应关注微观主体,完善体制建设和相应的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消费者保护机制,切实保护参与者合法权益。互联网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应遵守市场秩序,完善产品设计,提高服务质量,保障用户的正规利益。第二,高度重视互联网金融市场风险防范。应加强对互联网理财、网络借贷平台等方面的风险控制,增加互联网金融市场透明度,及时揭示风险,完善风险防范体制。第三,积极推动金融知识教育。应重视并促进金融知识教育发展,普及基础的金融常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投资者的风险处置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使他们更加理性,正确决策,降低投资风险。 

    

  (尹志超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学博士,100070;仇化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硕士研究生,10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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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尹志超 仇化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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