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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单个税递延养老险“落沪”
2018年06月12日 11:32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王淑娟 字号
关键词:商业养老保险;养老险;收益;试点;个人所得税

内容摘要:据悉,截至目前,上海共有12家保险公司符合开展税延养老保险业务的经营要求,税延养老保险产品共分为收益确定型、收益保底型、收益浮动型等三大类,体现了“收益稳健、长期锁定、终身领取、精算平衡”的原则,参保人可根据自身条件和风险偏好选择购买一款或多款产品。

关键词:商业养老保险;养老险;收益;试点;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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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7日,太保在上海签发了全国首张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保单,投保客户为我国首架国产大飞机C919首飞机长蔡俊,这意味着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政策正式落地实施。中国人寿、泰康养老、新华人寿、平安养老、太平养老也陆续在上海市场投放相关产品。

  税延养老保险是指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允许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按一定标准税前扣除,至领取商业养老金时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一种商业养老保险。自2007年起,上海保监局积极推动税延养老保险试点,持续开展试点准备工作。2018年4月12日,《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正式出台,要求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三个地区开展试点,为期一年。之后,相关的税收公告、产品指引、管理办法陆续出台。

  当前,我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截至2017年底,全国60岁以上老人已达2.4亿,占人口总量的17.3%。如何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已成为中央和各级政府解决民生问题的关键一环。而税延养老保险充分利用财税杠杆和商业保险机制,切实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优化养老保障体系。同时也是保险业转变发展方式、深化改革创新、服务国家大局的重要举措。

  据悉,截至目前,上海共有12家保险公司符合开展税延养老保险业务的经营要求,税延养老保险产品共分为收益确定型、收益保底型、收益浮动型等三大类,体现了“收益稳健、长期锁定、终身领取、精算平衡”的原则,参保人可根据自身条件和风险偏好选择购买一款或多款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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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王淑娟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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