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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虚拟货币须速速远离
2018年05月25日 10:10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钱箐旎 字号
关键词:虚拟货币;传销;技术平台;国家互联网;投资者

内容摘要:本报讯记者钱箐旎报道:近期以比特币、莱特币、以太坊等为代表的虚拟货币受到持续关注,一些不法分子打着虚拟货币的幌子从事金融诈骗或传销,假虚拟货币(或称“传销币”)平台频现,致使投资者遭受重大损失。

关键词:虚拟货币;传销;技术平台;国家互联网;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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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日报讯 记者钱箐旎报道:近期以比特币、莱特币、以太坊等为代表的虚拟货币受到持续关注,一些不法分子打着虚拟货币的幌子从事金融诈骗或传销,假虚拟货币(或称“传销币”)平台频现,致使投资者遭受重大损失。5月17日,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以下简称“技术平台”)公布前期对假虚拟货币平台进行持续监测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4月,技术平台累计发现假虚拟货币421种,其中60%以上的假虚拟货币网站服务器部署在境外,此类平台难发现、难追踪。

  据介绍,技术平台监测此类平台多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具有金字塔式发展会员的经营模式。此类平台的主要特点是采用金字塔式的发展会员经营模式的假虚拟货币平台,宣称其虚拟货币或积分币可产生高额回报。此类平台多以“拉人头”“高额返利”等模式吸引投资者,涉嫌进行传销。

  二是涉嫌资金盘,人为拆分代币。假虚拟货币多没有真实代码,无法产生区块或在区块上运行,因此多采用人为拆分的方式进行代币奖励,通过在短期内不断的拆分,产生大量积分或代币,造成财富暴涨的错觉。

  三是受到机构或个人控盘,无法自由交易。此类平台发行的假虚拟货币多无法在虚拟货币交易所交易,因此多采用场外交易或自有交易所交易。同时价格还存在受到机构或个人的高度控制的现象,容易造成价格快速上涨的错觉,但用户往往无法进行交易或提现。

  “假虚拟货币无任何价值,以拉人头、高额返利的模式进行经营,本质为非法集资和传销活动。同时,此类平台无研发能力和技术,跑路概率极高。”谈及假虚拟货币的主要风险,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此类平台多无经营场所和工商信息,且服务器多部署在境外,受害者很难进行维权。他同时提醒,投资者进行投资理财之前一定要仔细衡量平台风险,认真审核平台资质,切实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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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钱箐旎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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