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经济学 >> 滚动新闻
环保部释放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管信号 首次处罚两家车企超3800万元
2018年01月10日 09:47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作者:曹红艳 字号

内容摘要::环保部9日通报了对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和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违反大气污染防治制度的行政处罚决定。

关键词:环保;机动车;环境监管;释放;处罚

作者简介:

  经济日报北京1月9日讯 记者曹红艳报道:环保部9日通报了对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和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违反大气污染防治制度的行政处罚决定。因涉及机动车生产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污染控制装置弄虚作假行为,这两家车企被罚款超过3800万元。

  据介绍,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8台轻型柴油货车排放的碳氢+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超过排放标准;生产的318台重型柴油货车的车载诊断系统(OBD)功能性检测不合格,污染控制装置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检验合格产品出厂销售。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环保部责令凯马公司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以上各项罚没款共计3174万元。

  环保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副主任丁焰介绍,山东凯马案中,抽检的3辆重型柴油车及后处理装置不能通过车载诊断系统读取车辆信息,不能对堵塞EGR进气管故障进行报警,均不满足国家有关标准技术要求,检验报告判定结论为车辆OBD系统不合格。

  此外,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109辆轻型柴油货车排放的碳氢+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排放超过排放标准。环保部责令唐骏欧铃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罚没款共计703.63万元。

  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说,案件表明了环保部对违法排污的“零容忍”态度,将对同类行为起到震慑作用。同时也表明一个重要信号,即要对机动车进行严厉管控。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闫琪)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